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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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15日至11月28日,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着临沧、怒江、保山辖区内14个县区公安机关整体移交和零星投送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任务,在全省统一规划中最终将承担1000人的收容、收治任务,而劳教场所存在收容收治能力不足、建设标准低、危旧房比例高、设施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急需扩大收治规模,提高收治能力,进行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年12月4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8年8月4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5个月,实际工期44个月。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96804.68元。
(二)超范围计列待摊投资497817.25元。
(三)违反规定使用管理费购买香烟6000元。
(四)多付待摊投资73193.79元。
(五)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66343元。
(六)可不再进行招标的设计服务,未履行报批程序。
(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未经验收。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
1.对多计工程价款896804.68元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依法进行整改,并对由此带来的多计工程监理费一并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2.对超范围计列待摊投资497817.25元的问题,建设单位依法据实调整相关账务。
3. 违反规定使用管理费购买香烟6000元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上述违规资金6000元上缴省级国库。
4.对多付待摊投资73193.79元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追回多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73193.79元后,归还原资金渠道。
5.对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66343元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账务。
6.对可不再进行招标的设计服务,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7.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未经验收的问题,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尽快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