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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41-X-19_A/2015-0717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7-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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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外方针政策和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外工作的指示和决策。指导和协调各县(区)外事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三)结合我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了解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办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外宾;接待来保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人员。

    (五)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报审、报批相关事宜,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保山段)进行内查或联检。

    (七)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相关材料,协调统一我市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八)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保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九)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处理中共保山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保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