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外方针政策和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外工作的指示和决策。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外事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三)结合我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了解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外宾;接待来保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人员。
(五)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和赴港澳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报审、报批相关事宜;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保山段)进行内查或联检。
(七)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相关材料,协调统一我市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八)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保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九)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牵头管理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图书资料、印鉴、办公自动化、财务、统计、机构编制、人事、后勤、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机关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省外办秘书处、政策研究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二)边境科。负责中缅边界保山段的界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界事务;指导和参与与邻国地方政府及特区的会谈、会晤;开展边境外事调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负责或参与接待邻国边境地区来访代表团(组);负责处理邻国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管理边境涉外事务和领事事务,负责和参与有关部门对涉外事件的处理。负责联系省外办邻国事务处、专项事务协调处、边界事务处。
(三)礼宾科。负责外事礼宾接待工作;参与处理涉外应急突发事件和各类涉外案件,开展除边境领事保护工作以外的领事保护工作;协调和安排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来保的公务活动;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保采访事项;协调在保外国记者管理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审核重要涉外新闻文稿及重要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稿件;接待安排来保访问的外国政党代表团。负责联系省外办领事处、新闻处、礼宾处、对外联络处、翻译室、外国机构外事服务处。
(四)对外交流科。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报审、报批相关事宜;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负责研究国际形势、周边形势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事项。负责联系省外办国际交流处、护照签证处、港澳事务处和云南省国际区域合作办公室。
(五)友协科。承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友好城市工作,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国外民间友好组织、友好人士的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我市民间国际交流活动;为市内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与国外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或友好城市关系提供涉外服务和帮助;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对外友好交流工作;负责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联系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三、人员编制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边境科、对外交流科、礼宾科4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7名,待消化暂定编6名;2017年,我市成功设立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为市外办管理的群团机构。目前,全办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英语人才4人,缅语人才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