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全市外事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涉外领域重要问题,收集、分析和研判全市对外工作形势,督促落实市委重大外事部署要求。
(二)综合归口管理全市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提出全市外事工作有关建议。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的外事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重要外宾。接待来保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和我驻外使(领)馆人员。协调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审核在保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论坛等活动。
(五)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和涉港澳事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任务的报审、报批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审核全市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
(六)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保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保山段)进行内查或联检。
(七)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和记者在保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八)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处置涉外案(事)件。承担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配合驻外使(领)馆处理我市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事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贸、文化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代管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办公自动化、财务、统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后勤、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参与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调研督查科。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对周边外交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涉外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负责调查研究国际国内动态形势及政策动向,及时报送全市外事工作建议。起草重要文稿,协调调研工作,审核全市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配合做好重要涉外事务和外宾接待。
(三)边境科。负责中缅边界保山段的界务维护工作,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开放和边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外交方针政策,负责开展邻国调研,重点研究缅甸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提出与缅交往合作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对缅交往合作事项。负责或参与接待邻国来访代表团(组)。负责处理邻国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边境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参与处置边境地区突发事件。
(四)涉外管理科。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报审、报批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及具体出国(境)事宜。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研究提出涉港澳工作意见和建议。统筹监督市内签证邀请函管理工作,审发外国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审核在保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论坛等活动。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聘请外国专家、招收外国留学生等对外交流合作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贸、文化等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礼宾科。负责外事礼宾接待工作,统筹协调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协调和安排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来保的公务活动,接待来保访问的外国政党代表团。参与处理各类涉外案件,开展除边境领事保护工作以外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和记者在保事宜,开展与外国的新闻文化领域交流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会审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三、人员编制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综合科、调研督查科、边境科、涉外管理科、礼宾科5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代管保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核定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3名。目前,全办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英语人才4人,缅语人才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