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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59981D/2025012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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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1618,电话:0875-2216526,邮箱bssgz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山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保山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机构概况、国资监管职能职责相关政府信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2024年,保山市国资委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59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06218条。信息发布采取“一事一审”的方式,严格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

保山市国资委在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了依申请公开的线上及线下受理渠道,确保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受理通畅,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通畅。2024年,市国资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保山市国资委于2019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二是抓好运营政务公开网站,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保山市国资委主要依托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页面“保山国资”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市国资委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不存在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内容不更新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4年,保山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科室积极配合,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文件公开方面,解读材料多为简单文字复述,形式单一。二是息公开的理念、能力和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及全面,公开连续性不强,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能力,要求采用图文并茂等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二是建立信息更新监测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删除失效文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