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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59981D/20250123-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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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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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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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6500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有关制度和措施,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措施。

5.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变动、转让等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统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权益。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产权管理科、企业党建工作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一是加快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步伐。积极攻克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种种难题,按照既定改革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圆满完成,全市国有企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二是加快市属投融资公司改革进度。通过专业化整合重组、压减法人户数、压缩管理层级、混改企业整治等措施,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积极构建市属企业“集团公司+行业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三级管理体系,实现法人户数和机构人员“双压减”,重塑企业发展模式,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努力让市属投融资公司发展成为地方国企的引领者、资源资产的聚合者和地方财政的贡献者。

2.全力防范化解国企债务风险。一是全口径做好债务统计。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梳理债务基础数据,对债务实施精准分析、预警和管控,全力以赴做好债务监测、债务优化、债务偿还、风险缓释、资产处置等工作。二是严控债务风险。按照“一企一策、一债一策、一月一策”的要求,制定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和还款计划,用好用活国家支持化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抢抓政策窗口期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和期限,降低债务成本,有序缓释存量债务风险。严控新增非标融资和高成本融资,严控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严防债务风险交叉传导。三是加大债务化解力度。按照近期能控住、中期能稳住、长期可持续的要求,制定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和还款计划,做好兑付资金准备和接续安排,积极探索债务化解的新路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化解债务。

3.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一是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树立大资源观理念,全面梳理盘点市域内的土地、矿山、林地、水电气和各类特许经营权等资源,推动市、县国企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各类优势资产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全面提升资源资产配置效益,推动国有企业以“抱团增信”的方式,发挥“乘数效应”。二是加快资产盘活利用。积极探索“以市带县”的方式,推动市、县国企系统条块合作、上下联动,实现市域内一体化统筹资金、资产、资源,通过市场化出清一批、国有资本购置一批、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盘活一批等方式,千方百计增加现金流,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优化企业布局结构。积极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通过引入“央企、国企、民企”等优质战略投资者和合作伙伴,采取股权并购、资产购买等方式,为企业注入发展活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4.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及时修订完善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制度,对影响经营业绩考核相关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考核。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持续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实现企业集团总部全覆盖,二三级子企业覆盖面不低于70%,并普遍推行实施。三是加大减亏扭亏力度。通过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两非两资”出清,及时清理无业务、无贡献、无法实现功能的企业,认真落实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率。四是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加快企业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和议事规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形成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履责透明、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格局。围绕管资本、管治理、管投资、管考核等重点,厘清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边界,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5.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是坚持党管方向。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己任,深入开展党建融入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一手抓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手抓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持续正风肃纪。切实加强“清廉国企”建设,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管住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岗位,构筑清廉“防护网”,建好安全“防火墙”,坚决堵住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纵深推进。三是强化整改整治。抓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规范,努力推动保山国资国企向高质量的发展方向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74,153.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4,153.76,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0,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805,846.24元,同比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1.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上年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含2023、2024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本年该项目仅为1年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74,153.76元,其中:本年收入3,374,153.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4,153.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250,00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805,846.24元,同比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1.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2.上年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含2023、2024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本年该项目仅为1年费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74,153.7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74,153.76,其中:基本支出2,809,400比上年预算减少521,000元同比下降15.64%,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564,753.76比上年预算减少284,846.24元同比下降33.53%,主要原因是:上年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含2023、2024两年房租及物业费用,本年该项目仅为1年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人员专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9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3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7,8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00元,主要用于医疗大病保险费支出。

21507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2,331,7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507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14,753.76元,主要用于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支出。

22399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国企改革培训会议、专题调研、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购买党建学习书籍、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国资国企干部深化国企改革政策及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学习,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与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国企改革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实质性难点问题,有效保障我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三是对化解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进行调研,处理各类突发应急工作。四是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以保障国资委工作合法合规性,并顺利解决各种因企业债务导致市国资委做为出资人被起诉的各种法律问题。五是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过程中购买党建学习书籍、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2.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支付2025年度市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保障部门2025年办公用房需求,正常开展国资监管各项工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600,较上年减少31,850元,下降8.3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相应减少;二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过日子”要求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482,211.79,其中,流动资产22,931.5固定资产459,280.2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406.3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288.8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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