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参考
总第140期
第4期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5年12月21日
保山市“十三五”期间促进农村居民
收入较快增长的措施建议
为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市政府研究室联合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等单位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措施建议,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2000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增长呈现的特点
2000年至2014年,15年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从1409元增加到7626元,增长了5.4倍,年均增长12.5%,呈现以下特点。
(一)收入走势呈现“两个一致”。15年来,我市农民收入与全市经济增长趋势、全省农民收入走势基本一致,农民收入增长呈曲线变化趋势、峰谷与GDP增长曲线和全省农民收入增长曲线基本吻合。
(二)收入增速呈现由“1位数迈向2位数”的转变。2006年以前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都在个位数运行,2007年至2014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升,增幅都在两位数运行,年均增速达16.9%,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三)收入实现“两个首次”。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22.4%首次超越全省19.5%的增幅水平,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差距进一步缩小。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275元首次超越全省6141元水平,同比增长17.7%,居全省第8位;增幅高于全省4.3个百分点,2014年收入7626元,居全省第7位,收入高于全省水平170元;同比增长14.3%,增幅高于全省3.3个百分点。(有关情况见下表)
2000年-2014年部分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单位:元) |
||||||||
年份 |
楚雄 |
大理 |
文山 |
临沧 |
丽江 |
保山 |
全省 |
收入位次 |
2000年 |
956 |
1789 |
957 |
956 |
882 |
1409 |
1479 |
7 |
2001年 |
974 |
1819 |
1024 |
974 |
907 |
1463 |
1534 |
7 |
2002年 |
1040 |
1882 |
1082 |
1040 |
1112 |
1523 |
1609 |
7 |
2003年 |
1101 |
1959 |
1142 |
1101 |
1204 |
1601 |
1697 |
8 |
2004年 |
1222 |
2091 |
1247 |
1222 |
1324 |
1721 |
1864 |
8 |
2005年 |
1346 |
2251 |
1365 |
1346 |
1459 |
1879 |
2042 |
8 |
2006年 |
1488 |
2431 |
1487 |
1488 |
1610 |
2052 |
2251 |
8 |
2007年 |
2001 |
2677 |
1704 |
2001 |
1922 |
2365 |
2634 |
8 |
2008年 |
2363 |
3078 |
2027 |
2363 |
2374 |
2717 |
3103 |
8 |
2009年 |
3511 |
3483 |
2379 |
2730 |
2845 |
3120 |
3369 |
8 |
2010年 |
3896 |
3902 |
2806 |
3279 |
3410 |
3627 |
3952 |
8 |
2011年 |
4627 |
4733 |
3864 |
4284 |
4270 |
4439 |
4722 |
8 |
2012年 |
5418 |
5689 |
4643 |
5158 |
5094 |
5331 |
5417 |
8 |
2013年 |
6357 |
6677 |
5460 |
6066 |
6037 |
6275 |
6141 |
8 |
2014年 |
7570 |
7933 |
6998 |
7199 |
7183 |
7626 |
7456 |
7 |
(四)工资性收入比重偏低。15年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周边的部分州市差距在进一步缩小,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次位居全省7至8位,处于全省中等水平。以2014年为例,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2367元,同比增长22.8%,占可支配收入的31%(高于全省的28%,但低于全国的45%),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6.1%;经营净收入3729元,同比增长11.1%,占可支配收入的49%,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0%;财产净收入101元,同比下降6.1%,占可支配收入的1%,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0.7%;转移净收入1429元,同比增长11.7%,占可支配收入的19%,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6%。(如图所示)
通过分析,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稳中有进,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经济新常态下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增收等措施落实的结果,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带领各级各部门增强闯劲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结果,得益于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开拓创新的结果。
二、“新常态”下我市农民增收面临的挑战
全市农村居民收入虽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收入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还不够快,与我市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争当转方式调结构排头兵,争做沿边开放新高地的奋斗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反映出我市农民思想观念、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增收的方法措施还需加强。
(一)家庭经营收入持续增长难。我市高原特色农业“小、散、弱”,种养殖业名、特、优、新、高效优质品种比例偏低,规模较小,整体效益不高。产业链短,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受农资、人工等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家庭经营收入难有大幅增长。
(二)工资性收入很难在短期内占据主导地位。从长期看,“一带一路”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是对农民增收的重大利好,但近年来,随着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增幅的回落,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也在放缓。另外,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红利将逐步降低,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增长将逐步趋缓,且目前农民工工资水平已大大超过印度和一些东南亚国家,工资性收入继续上涨的幅度也在逐步放缓。与此同时,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对高素质、高技能人力资本的需求增加,我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较低,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处于劣势。市内就业因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工资性收入也难有大幅增长。
(三)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难有大幅提升。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稳定性、基础性决定了转移性收入不可能激剧增长。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则依赖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但广大山区农民的财产增值空间不大,资产变资本难度较大。
(四)争先进位形势严峻。从全省16个州市看,2000年至200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全省第7位,2003年至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全省第8位,2014年又回升至第7位,15年间有4年排在第7位,有11年排在第8位。周边的楚雄、临沧、文山、丽江等州市你追我赶,与我市的差距在进一步缩小,可谓前有标兵、后有追兵。
三、“十三五”期间促进我市农民增收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要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在农村,必须多渠道、多领域促进我市农村居民增收,确保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一)强化产业培育促增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市场主导意识,按市场的需求进行产业配置,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突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由资源型向商品型、品牌型和生态型转变,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做活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的原则,在“做强二产”上,做大做强一批新兴农业品牌,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高科技农业和品牌农业,全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和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小巨人”,扶持一批致富带头人、专业大户,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销模式,加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培育一批带动农业产业发展、有特色、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在“做优三产”上,坚持生产性服务与生活性服务并重,统筹推进城乡服务业发展,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村寨、乡村节庆、乡村养生、民俗体验、农业庄园等旅游产品,提升我市乡村旅游产品的特色化、品牌化,提高农家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加快推动以农家乐、乡村休闲游、田园风光游和农业生态游为主的乡村旅游,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和家庭手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使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的收益,推动农村居民增加收入。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增收。紧密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一廊”建设战略,抓住全省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五大基础设施网络五年大会战建设的有利时机,持续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等国际大通道和农村公路、农田水利、电网改造、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引调水工程、大中型水库和节水灌溉骨干渠建设,狠抓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兴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爱心水窖、河道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配套设施与节水改造,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强化动植物疫病灾害、农业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升农业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防汛抗旱体系建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通过持续扩大投资,必将起到改善发展条件及农民增收的效果。
(三)强化扶贫攻坚促增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贫困户监测管理平台,逐户设立收支台帐,实行动态监测,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增收渠道、脱贫成效进行评估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实现基础数据和需求信息互联互通。摸清“贫因”家底,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做强劳务产业。加快扶贫机制创新,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整族脱贫为抓手,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积极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严格确保资金落实到县市区(园区)、项目落实到乡(镇)、产业落实到村组、贫困识别落实到户、政策宣传落实到人。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就业援助机制,落实小额扶贫贷款政策,对已脱贫但脱贫基础脆弱的低收入农户,坚持跟踪观察,防止返贫。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加大就业培训的教育投入力度,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能力素质。
(四)强化政策落实促增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抓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落实,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农业生态补偿、农资调控等制度,形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减轻农民负担。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农村低保、五保、新农保等保障政策,调整支出结构,逐年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支出比例。提升保障惠民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降低农村居民支出负担。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均衡布局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积极探索贫困线、低保线“两线合一”,实现农村社保“全覆盖”。
(五)强化改革促增收。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从人口结构调整上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依托优势资源和不同地理条件,大力发展林禽、林药、林菜等林下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大力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地产业率和农民劳动生产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力抓好“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鼓励农村居民把闲置资源资产资金变为资本,加快推进林权、房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改革,千方百计盘活盘好农村居民财产,进一步增强农村融资能力,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净收入。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帮助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村居民增收。
(六)降低生产成本促增收。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大力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山区小型高效农机装备,积极推广适宜山区、半山区特色经济作物需要的小型农机具,加快农业产业机械化步伐,大力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降低劳动力成本。加大生态环保农业建设,合理利用生物肥、有机肥等肥料,减少化肥施用量,有效控制土壤养分损失,减少因不合理施肥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利用我市太阳能、土地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光伏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抓住我市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的机遇,大力推进和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农村居民增收。
(七)强化督导考核促增收。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和农村居民增收责任制,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确保农村居民增收工作落到实处。
(执笔:刘向东 韩斌)
抄报:市委常委、副市长。
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
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省属
驻保有关单位。
保山市政府研究室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