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提名,经中共保山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钟 志 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蔡永胜 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余在富 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周叶娜 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免去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王银龙 兼任市能源局局长;
曹 旭 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张永超 任市农业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匡 云 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
杨 军 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怡怡 任市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春林 任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兴虎 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茂艳 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容波 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道臣 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杨光超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邵 楷 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
方和兴 免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鲁道臣 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光超 免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家才 免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保政任字〔201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