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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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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保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
为积极做好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0号)要求,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定不移推进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列入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保山合力铸造有限公司,原则上先行停产,倒排设备拆除(封存)工作进度,确保2017年5月底前产能彻底退出。
二、工作任务
(一)取缔产能。按照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要求,由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拆除方案,确保2017年5月底前彻底拆除保山合力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装备(30吨×3台)、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退出产能36万吨。企业拆除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强监管,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牵头单位: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质监局等部门)
(二)用好管好奖补资金。落实好国家奖补政策,配合做好奖补资金清算、申报、拨付等工作。(牵头单位: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稳妥做好职工安置。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牵头单位: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等)
(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工业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七)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等牵头部门,要按旬(每月9号、19号、29号)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电话:2142759;邮箱:bsfgwcyk@126.com);要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引导;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要求,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纸质和视频资料归档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保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进度旬报表
附件
保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进度旬报表
(由牵头单位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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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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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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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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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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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拆除方案,确保2017年5月底前彻底拆除保山合力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装备(30吨×3台)、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设施,退出产能36万吨。企业拆除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强监管,严禁“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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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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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好管好奖补资金。落实好国家奖补政策,配合做好奖补资金清算、申报、拨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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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妥做好职工安置。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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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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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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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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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市工业信息化委汇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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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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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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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保山军分区,各人民团体,省属驻
保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