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保政任字〔20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提名,经中共保山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刘 锋 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研员;
沈 冰 任市移民局副调研员;
史增国 免去市林业局调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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