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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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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30号)精神,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规模扩大、投资增长、环境优化,吸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3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70%,对服务业贡献率达到67.3%,拉动服务业增长7.8个百分点;生活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27.6%,对GDP贡献率达到26.6%,拉动GDP增长3个百分点。但是,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在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发展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发展不快、发展不平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有利于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是稳增长、扩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人民群众对生活性服务业需求增长、要求提高这一实际,快速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把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市场主导、突出重点、创新供给、转变消费”为原则,以“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提升质量水平”为导向,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群众需求为主线,创新政策支持,加大新型业态培育力度,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200户以上、住宿餐饮业100户以上、其他规模以上生活性服务业50户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95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
(一)旅游服务
围绕打造“温泉之都、珠宝之都、休闲之都”三张旅游名片,推动保山旅游从单一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文化体验、户外运动、珠宝购物等转型升级。积极打造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线路、怒江大峡谷生态旅游线路、昌宁县天堂山澜沧江百里长湖生态旅游线路、施甸—龙陵—腾冲红色旅游3条主打旅游线路,培育和推广滇缅公路等7条自驾旅游线路、5条乡村旅游线路,以及高黎贡山科考、观鸟摄影等6条徒步旅游线路。多层次开发温泉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温泉度假区、旅游小镇、养老村、疗养基地、洗浴养生度假村,形成以温泉为核心的休闲度假、养老养生等产业链,构建生态观光休闲、美容康体、医疗健身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以腾冲翡翠、龙陵黄龙玉、隆阳南红玛瑙、保山小粒咖啡、国宝永子等为重点,打造保山旅游商品品牌,建设较为完备的旅游购物体系。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中缅边境旅游,积极融入湄公河次区域无障碍旅游区和孟中印缅黄金旅游圈。(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各配合单位、保山机场、腾冲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康服务
推进市人民医院迁建、“双百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快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快滇西边境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为目标,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到2020年,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等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规划局、保山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养老服务
认真贯彻《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90号)精神,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施政府供养或特困人员救助。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推进高黎贡山养老文化旅游项目、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丙闷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人体育,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文化服务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按照腾冲为龙头,隆阳、龙陵为两翼,施甸、昌宁协调发展的思路,围绕全省“金木土石布”重点发展方向,加快非遗合作社等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稳步开发“永子、地质、抗战、侨乡、珠宝”五大文化资源,加快产业化进程,扶持培育一批有竞争实力和带动能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形成以腾越翡翠、龙陵黄龙玉、隆阳南红玛瑙为主要内容的珠宝玉石文化产业群,以抗战文化为核心的腾冲、龙陵抗战文化产业群,以刺绣、火山石工艺、特色木制品等生产加工为主体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群。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新闻传媒、影视音像、地方曲艺、文化休闲娱乐等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鼓励创造优秀文化产品。巩固好梦幻腾冲、天地正气、金布朗、古道飞歌、苗岭天风、永昌帖等歌舞演艺节目,打造新的歌舞剧,宣传保山、营销保山。支持市内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走出去”,发展文化服务贸易,提升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市文产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各配合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居民和家庭服务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为重点,创新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家庭服务业,促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建设和完善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染、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发展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务,培育一批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服务人员供给基地,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批发零售服务
加强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邮政物流设施、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引导集贸市场、便利店等业态进社区,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等物流服务新模式。(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住宿餐饮服务
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有机餐饮、快餐团餐、特色餐饮、农家乐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细分业态。实施“舌尖上的保山”行动计划,做优做强保山美食产业。大力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注册“保山美食”集体商标,建立保山美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塑造保山名特小吃连锁品牌;大力推进住宿餐饮业品牌化发展。推动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促进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发展预订平台、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支持传统产业升级的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体育服务
重点培育永子文化、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旅游等体育服务业,加快发展以足球运动、围棋运动等为切入点的运动项目,普及自行车、健身跑、登山等运动项目。培育史迪威公路越野赛、围棋赛等品牌赛事活动,打造马拉松赛和中国远征军之路赛事品牌,做好4年一届的保山市运动会,大力发展芒宽火把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鼓励发展城乡社区的体育联赛。发挥天堂山、高黎贡山自然优势,加快体育旅游的步伐。鼓励体育优势企业、品牌、项目“走出去”,加强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的国际交流。(市体育局牵头;市民宗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教育培训服务
支持部门、企业与院校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依托保山学院、保山医专、保山中专等有关院校和各县(市、区)职业学校,建立创意、设计、创新人才队伍行业培训基地。研究出台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分期分批组织选送生活性服务业创新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到市外培训深造。每年组织1—2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深化改革开放
1.优化发展环境。研究提出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生活性服务业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取消和下放一批有利于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审批事项,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积极探索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法制办、市国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服务供给。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鼓励其提供更多切合市场需求的生活性服务。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规范服务行为。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主动对接国家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文化消费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产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开放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鼓励老字号等品牌服务企业利用品牌效应,带动中医药、中餐等产业开拓国际市场。以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专题招商,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来保山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产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腾冲海关、腾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善消费环境
鼓励弹性作息和错峰休假,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把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以建材、农资、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为重点的“质检利剑”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解决多头执法、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强化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市科技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牢基础建设
改造城市老旧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从机场、车站到主要景区交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抢抓国家围绕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和养老健康家政等领域实施重大工程机遇,强化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设。统筹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合理利用,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养老、体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质量标准
抓好县(市、区)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每个县(市、区)力争培育推介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5户。提升改造“质量走廊”示范企业6户,新打造“质量走廊”示范企业3户。争取申报保山小绿豆、龙陵黄山羊、腾冲饵丝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快推进昌宁红茶、昌宁核桃、保山小粒咖啡、龙陵紫皮石斛、腾冲红花油茶油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开展以建材、农资、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为重点的“质检利剑”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开展“计量惠民”服务,组织开展水、电、气三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能效标识等专项监督检查,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积极创建计量诚信单位;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管理,规范计量检定和服务行为。(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创新财税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对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社区等服务,扩大市场需求。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国家各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到“新三板”挂牌,鼓励金融机构拓宽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整合现有融资担保资源,发展或重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信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融资能力。探索建立保险产品保护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抢抓国家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的机遇,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价格机制。深化价格改革,稳步放开竞争性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干预。根据用电负荷特性执行分电压等级电价标准。配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鼓励服务业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降低用电成本。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从总体上降低餐饮等行业刷卡手续费支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土地政策。加大养老、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用地政策落实力度。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六)强化人才支持
争取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专业学生规模年均达到300人以上。加大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服务员等现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加强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生活性服务业有关市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统计制度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有关建立生活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的工作动态,抓好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国家和省相关统计制度出台后能及时开展工作。逐步完善我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与指标体系,对照国家、省、市要求,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任务,注重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确保生活性服务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主要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同时要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工程,为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建立服务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市级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