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保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该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综合考评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
|||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
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等
|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
|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
3.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质量安全监督、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项目监管有关信息
|
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公开重大建设项目9类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本情况及推进进度等信息
|
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及时进行公开
|
市财政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三)做好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
|||
5.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
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6.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
推进政府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7.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
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有关信息,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8.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
|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公开工作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9.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
及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市财政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四)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
10.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和规范性
|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强化信息整合,统一对外发声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11.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云南行动、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积极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云南行动、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健康、公共卫生知识科普,不断提高公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五)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
|||
12.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
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13.加强市场管理体系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
|||
14.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
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内容,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监管类信息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15.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
|
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七)做好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
|||
16.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持续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
|
市退役军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17.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招考信息公开
|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与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8.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其他保障等信息公开
|
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内容、主题、渠道;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力度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八)做好统计数据公开
|
|||
19.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
|
集中规范发布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教育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力争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展现和解读
|
市统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
|||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
20.推进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和投资消费工作、创新型保山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革开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深入解读
|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
21.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杜绝简单罗列文件标题、简单照搬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2.创新解读形式
|
善于运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图表图解、卡通动漫、音频、短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解读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并用好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转发功能,提高政策知晓率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和热线,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三)加强回应关切力度
|
|||
24.健全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社会热点回应和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
用好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和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5.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各级各部门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6.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
通过网上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
|||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
27.及时更新本级本部门网站行政法规文本
|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政府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8.推进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
2021年底前,将本级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9.完善政务信息制度
|
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
30.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目录
|
根据职能职责变化,对已编制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实施细则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1.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跟踪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新出台的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
|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
32.切实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
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3.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四、紧扣平台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
|||
35.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
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建设改造,实现法定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全部公开到位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6.推行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
|
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将信用网站纳入常态化管理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7.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僵尸”等问题再次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分级管理备案制度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38.推进政务服务热线优化整合
|
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分类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实现全市非紧急类热线“12345”一个号码服务,健全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加强热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利企便民服务水平
|
市政务服务局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39.办好政府公报
|
扩大政府公报赠阅覆盖面;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建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提升政府公报电子版服务和数字化利用水平,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渠道扩大政府公报内容传播面
|
市政府研究室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五、加强工作保障
|
|||
40.强化组织领导
|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41.强化监督考核
|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42.提升培训效果
|
加强队伍建设,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
|
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市公务员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