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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735799-9-/2022-04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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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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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4
  • 文号
  • 保政办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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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以下简称《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直面“三期叠加”、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经济发展压力,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迎难而上,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逐项抓好任务落实,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努力交出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合格答卷。

三、严格督查督办。《任务分解》中核心支撑指标、主要目标任务和10件惠民实事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原则上只明确1个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强化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对照实施方案,及时掌握进度,按照时限要求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县(市、区)、园区及其他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加强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配合牵头单位履行好工作职责。重点保障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有多个责任单位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职能范围内工作事项的落实;部分工作因涉及面较广,所列责任单位未必全面,各有关单位也要按照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履职、主动服务。市政府督查室要持续进行跟踪督查,汇总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8        

(此件删减公开)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一、核心支撑指标(15项)

(一)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确保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确保投资支撑率达到130%以上,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隆阳区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50亿元以上。(隆阳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2.施甸县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以上。(施甸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3.腾冲市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90亿元以上。(腾冲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4.龙陵县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25亿元以上。(龙陵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5.昌宁县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以上。(昌宁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三)农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四)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六)市场主体数量增长14.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7%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九)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以上。(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一)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8%左右和13%以上。(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十二)引进5亿元以上投资项目12个以上,招商引资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增长12%以上。(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十三)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

(十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十五)单位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控制目标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负责)

二、主要任务目标(38项)

(一)新建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395万亩、总产保持在146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面积,增加“三品一标”产品4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三)实施好生猪、肉牛全产业链项目,实现生猪存栏300万头、出栏400万头以上,肉牛存栏75万头、出栏27万头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发展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户、示范合作社10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21(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分别牵头负责)

(五)确保通威一期5万吨高纯晶硅、隆基一二三期单晶硅棒、工业硅生产满产达效,力争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150亿元和50亿元,绿色硅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六)加快建设中成药、动物疫苗新建改扩建项目,力争嘉保生物多糖等重点项目投产,实现生物医药产值22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七)推动年产7000万米仿真丝等项目投产,实现轻纺产值18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八)实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89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九)实现矿采选业产值45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十)加快实施腾冲云丛酒业等项目,实现烟酒饮料茶业产值6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十一)建成西邑东、施甸中等光伏电站,实现能源和水生产供应业产值8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牵头负责)

(十二)推动隆阳、施甸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接待游客总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游客人均消费水平实现较快提升。(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十三)开工建设通威二期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推动永昌硅业绿色硅节能环保项目实施,非电工业投资20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十四)开工建设昌宁至链子桥、弥渡至昌宁高速,推进219国道泸水至腾冲、龙陵至龙镇桥二级路改扩建,服务保障好大瑞铁路保山段建设工程,推动保山、腾冲机场跑道延长等改扩建项目,综合交通投资200亿元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十五)实施德宏至保山网架加强、怒江至保山输电线路项目,开工建设500千伏兰城三期输变电工程,力争500千伏保东输变电项目开工,能源投资20亿元以上。(市能源局牵头负责)

(十六)抓好水利在建项目,推进腾冲灌区、昌宁大水平水库扩建等重点项目,水利投资70亿元以上。(市水务局牵头负责)

(十七)加快布点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完善流通配送网络,商贸物流投资8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负责)

(十八)抓好城市更新等项目,城镇基础设施投资140亿元、房地产投资210亿元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十九)推进高标准农田、养殖加工等项目,农业农村投资90亿元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十)推动高黎贡勐赫小镇、“大和顺”等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业投资增长20%以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加快中心城区教育振兴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腾冲珠宝学院二期项目,教育投资10亿元以上。(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二十二)实施好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等新院区建设,医疗卫生投资15亿元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三)畅通网络消费渠道,完善乡村商业网点,鼓励新模式线上销售,实现网络销售额增长15%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十四)力争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培育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5户以上,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2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89户;“四上”企业数量增长11.2%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负责)

(二十五)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明专利有效量增长8%以上。(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负责)

(二十六)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5户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二十七)新建5G基站1300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二十八)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应用,市级龙头企业入驻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十九)做到脱贫户有12项产业覆盖、搬迁户有1人以上稳定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100%参加技能培训,保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三十)开展好“干部规划家乡”“万企兴万村”行动,争取70%的村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9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三十一)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示范乡镇创建,启动建设25个精品示范村、150个美丽村庄。(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三十二)新建改造卫生户厕1.86万座、自然村公厕137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三十三)完善中心城市青阳、火车站等片区功能,力争北城九龙路、东城商贸城路等7条道路开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三十四)补齐城市规划建设短板,加强建筑布局和风貌控制,启动55个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实现“烂尾楼”项目出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负责)

(三十五)加快实施“两污”处理、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规范处置项目,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三十六)加快推进中心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保山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将中心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提升11万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贸园区管委会分别牵头负责)

(三十七)着力保障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三十八)提升11个沿边村治理和建设水平,力争年内在全省率先全部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市民宗局牵头负责)

三、重点保障工作(115项)

(一)加快建设产业强市,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

1.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着力发展高效农业,争取“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创建取得新突破。加快咖啡、中药材、石斛、茶叶等特色产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推进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蔬果种业,稳定“两烟”、蔗糖、蚕桑、核桃等传统农业产业,确保基地化率明显提高。(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巩固绿色硅产业优势,扩大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优化提升石材、新型建材等产业,抓好有色金属等采选冶炼,推动“两烟”、精制茶加工提质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加快构建县域旅游内环线,创新开发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培育“温泉+中医药”、森林温泉等一流康养服务品牌,加快县域高品质酒店项目落地。优化提升文创产业园、旅游休闲街区和特色小镇,打造红色文化旅游精品游线。抓好景区标准化、数字化建设,争取4A级以上景区、省级度假区创建取得新进展,鼓励高等级民宿创建认定,引导传统村落等创建A级景区。加强全媒体宣传推广,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巩固旅游市场整治成果。(市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引导企业延展产品链,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带动环保、设计、检测等行业发展,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鼓励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推动多产业形态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打造农文旅融合精品庄园。(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围绕产城融合、滚动开发、共建共享,优化各园区和片区功能,推进中小企业园建设,完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树立“亩均效益”意识,推动土地、能耗指标等要素集约利用,盘活园区闲置资产,促进企业提高亩均投资、亩均产值,降低亩均能耗、亩均排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支持创新产业园区管理体制,鼓励建设低碳、零碳产业园区,探索“混合制共建园区”模式,促进区域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12.完善领导干部挂包重点项目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和月调度机制,做到项目开工、入库、推进接续有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综合协调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坚决扭转重大项目开工数量严重不足的现象。(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项目建设竞赛比武机制,按季度推动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组织现场观摩,抓好典型示范,推广经验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上下形成大抓项目、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城市商业空间,积极引进建设城市综合体,加快建设中心城区商业街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供给创造需求,实施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整县屋顶光伏开发等试点项目。(市文化和旅游局、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市场保供稳价,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管,保障好疫情防控下的居民消费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大抓市场主体培育,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9.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序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延续政策和新举措,及时解决企业纾困扭亏、稳产达效遇到的困难,让市场主体活起来、多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促进普惠金融助企扶企、增量降本。(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把信用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全力打造“诚信保山”。政府必须带头讲诚信,说到做到、一诺千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以政府诚信,带动企业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法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店小二”意识,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做到“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各类“准入不准营”壁垒,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审慎包容监管措施,营造亲商、爱商、扶商、护商的良好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优质高效。(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部署到村,提高全程网办和“基层能办”事项比例(市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

27.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努力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延时服务等工作模式,扩大“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市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

28.强化营商环境评价、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用减政府权力的“痛”换得企业、群众办事的“爽”。(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29.强化“一把手”招商、“一盘棋”招商、“一条龙”服务招商,积极开展定向招商、填空招商、以商招商,深化沪滇协作招商、外台侨协同招商。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紧盯硅材、光伏、轻纺、食药、康养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着力引进“链主”企业和“平台型”产业运营商,探索“引凤筑巢”新模式。(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引进优质产业转移项目,积极承接拟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拟回流国内的先进制造企业和产能。(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创新驱动引擎,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3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支持腾冲科学家小镇建设,积极筹办“中国·腾冲科学家论坛”,大力引进科研平台、科技企业、科技人才和团队。(市科技局,腾冲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科技助企服务,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争取实施一批新基建项目,引导传输资源融合共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推进4G网络补短板和光纤扩容提速工程,扩大千兆光网覆盖。实现自然村信号全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6.加快广电网络与5G融合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打造“城市大脑”,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城市地下空间三维信息系统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依托保山国际数据产业园,促进数据集中融合发展培育数据中心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抓实产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数字乡村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建设,争取实施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物联网示范用项目大力开发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推动电子商务与企业、产业嵌套发展,培育壮大电商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聚集区。(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41.积极推广“一部手机”系列应用,完善保山板块功能,扎实做好网上惠民服务。(市政务服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现代化

42.强化常态化监测帮扶,用好用活政府救助平台,做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确保贫困发生率动态清零。(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43.深入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机制,提升“双绑”比例,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4.落实重点帮扶县倾斜政策,提升扶贫资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5.深化腾冲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建设,提升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成效。(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47.持续推动法治建设、文明创建进农村,完善乡村治理格局,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市乡村振兴局、司法局,市文明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推进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建设(市水务局牵头负责)

49.优化绿化城市开放空间,分步完善防洪排涝、雨污分流、泊车充电等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纵深推进改革攻坚,全力扩大高水平开放

51.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市属企业与央企、省企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52.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实行更为广泛的市场化交易电价,支持工业大用户直购电,推动市域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管理,充分运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农村经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54.深化教育卫生领域改革,稳步实施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医保打包付费等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牵头负责)

5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接好用好省级分享地方税增量留用政策。(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57.建设商贸服务型空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积极培育国家A级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8.推进保山肉类食品冷链物流中心、蒲缥大宗冷链物流中心、昌宁“南菜北运”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增补冷链物流节点(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9.抓好小永公铁联运物流园县域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优化存量物流设施,开工建设蒲缥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60.猴桥国际物流园建设为前沿支点,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鼓励发展跨境物流、跨境电商(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1.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古永转口加工和保税物流片区建设,抓好口岸通道基础设施项目,奠定贸易便利化坚实基础。(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2.培育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外贸备案企业,大力发展进口初级产品加工,力争工业大麻提取物获批出口。(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63.统筹疫情防控和口岸保通,有序开展边民互市贸易,确保货物通关安全顺畅。(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外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积极研究对接RCEP协定,推动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和引企入园工作,引导对缅农业合作良性发展,促进中缅深化沿边开放。(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外办,市投资促进局,市驻密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65.力争建成大柱山隧道引水项目,推进东河流域清淤截污工程,引导沿岸村庄转向绿色循环种养,确保年内实现东河水质明显好转。(市东河整改办公室牵头,市东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6.严格按时序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7.继续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加快建设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保护监测项目,推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调查和专类园区规划配合开展好国家公园及重点实验室创建(市林草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8.争取实施高黎贡山周边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高危火险区综合治理。(市林草局牵头负责)

69.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本案例整理,为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市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0.推进“保山清水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污水、排污口、垃圾、农业面源、水土保持和农村人居环境6项综合治理工程(市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1.全面推行林长制,抓好全域绿化和营林工作,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市林草局牵头负责)

72.推广水肥一体化,保持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3.持续修复生态脆弱地带及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推进重要道路两侧生态修复,强化石漠化、地质灾害等综合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74.稳步推进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加快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75.强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环境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6.启动碳达峰、碳中和统计核算,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力发展民生社会事业

77.稳住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转移就业,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78.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79.引导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多措并举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0.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帮助企业对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1.持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82.坚持大抓教育、狠抓教育、长抓教育,保障和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全面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3.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扩大公共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4.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双减”“双升”工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组建一批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组织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认定。(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6.抓好保山职业学院筹建,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7.规范民办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88.持续抓好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建设,加快搭建全市互联互通的医疗信息化平台,维护医疗和公共卫生秩序,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89.加快建设高水平诊疗中心,巩固提升医疗机构创等达标成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90.推广急救知识技能,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91.推进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的体育公园建设,倡导科学健身,培养体育人才,助推体育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2.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持续开展惠民演出、文艺精品创作等活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93.启动保山三馆文化广场、仁寿门片区改造,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通过复核验收。(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94.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文献、遗址遗迹等保护和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5.扎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市文明办牵头负责)

96.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等研究工作,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市社科联、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7.推动基本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完成上级统筹下达任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98.完善医保筹资运营机制和支付方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医保局牵头负责)

99.健全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机制实现托底保障精准施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0.实施好社区养老和适老化改造项目。(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九)维护平安和谐稳定,全力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101.管好用好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推进物防、人防、技防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口岸通道、抵边村疫情防控措施,深化边境执法、抗疫合作,确保稳边控边形势持续向好。(市边防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2.守住疫情防控不扩散、不外传底线,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往来人员闭环管理,强化主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有序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牵头负责)

103.把分区分级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做到毫不松懈、科学精准,杜绝层层加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牵头负责)

104.大力支持边境民族地区发展,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市广电局牵头负责)

105.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落实“九+N”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国家验收。(市民宗局牵头负责)

106.加强政府全口径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做好偿还周期管理、风险预警管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切实降低债务风险(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07.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08.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严防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做好重大会议、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09.推广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扎实推进命案防控、禁毒防艾、扫黑除恶和反走私综合治理,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0.配合起草好《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地方性法规执行力度。(市文明办,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1.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112.确保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通过验收。(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113.落实好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抓好国防动员、军民融合、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退役军人局,市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4.扎实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台、地震、气象、红十字等工作。(市外办、侨办、台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5.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权益,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市妇联、残联,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10件惠民实事(10项)

(一)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建设133件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改变28.43万水源不稳定、1.26万因旱应急送水、1.08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0.56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解决好群众住房方面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个,改善2774户以上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大“烂尾楼”整治力度,3个存量项目20224月底前实现全部复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实施动态清零行动,做到应登尽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薄弱专科)。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100%设立口腔科独立科室、100%设立康复科独立科室、80%设立精神科独立科室、80%设立眼科独立科室、60%设立老年病科独立科室。(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农村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60公里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云南惠老阳光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聚焦高龄失能老人照护刚需,改造建设6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400张,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加快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开展300户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创建2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打造1个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和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全市国有文艺社团送戏下乡不少于400场,其中:市级院团不少于60场、县(市、区)院团不少于340场。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12个。(市文化和旅游局、民宗局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并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项目。在继续支持乡村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加大县城、城乡结合部、城区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11所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提升项目区土地质量,改善耕作条件,降低生产成本,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科技特派员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工作。新选派科技特派团2个,服务“一县一业”;新选派科技特派员50人,服务“一村一品”,将创新的动能延伸到田间地头。(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