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3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要求市、县两级编制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应急预案》,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全过程处置流程措施。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主要任务、处置力量、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条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送、响应措施、火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物资储备保障等内容。文本主要由9个部分和1个附件组成。
(一)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其中,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5方面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扑救指挥职能。明确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预警等级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特别明确全市森林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或者拨打“12119”报警。
(六)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市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
(七)综合保障。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八)后期处置。对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作了规定。
(九)附则。明确了预案演练、管理、更新工作要求。
另外,《应急预案》包括1个附件,为市级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三、几点说明
(一)关于成员单位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由26个调整增加为31个。新增加市能源局、市商务局、杨善洲干部学院、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并明确了具体职责。
(二)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扑火力量的协调衔接。根据要求,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飞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协调衔接。
(三)关于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综合考虑人员伤亡、火灾持续时间、过火面积等因素,对启动条件作了明确。达到启动条件的,分别由市森防指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或办公室领导)、市森防指指挥长(市应急委副主任)、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和市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具体工作中,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等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经分析评估后,可对上述启动条件酌情调整。
(四)施行。自《应急预案》颁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5日印发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3﹞19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