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101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重要文稿。
2.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组织、协调或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调研活动。接受委托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展规划、研究报告的研讨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编辑出版《保山经济》、《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刊物。
5.收集整理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6.开展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政治建设,让理想信念“强”起来。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执行1月1条例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每周二例会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提升学习能力。健全完善学习交流机制,倡导每天读书1小时每月阅读1本书,做到通晓上情、把准市情、了解下情。完成“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清单”3项、“党员干部个人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12项。三是强化学习监督。严格学习计划制定和落实机制,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以上,做到学用结合。
2.聚焦担当作为,让干事创业“热”起来。一是抓文稿服务。始终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到文稿起草紧贴理论、紧跟形势、紧扣中心,体现领导思路,做到以文辅政。完成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五届二次、三次全会报告》、向省政府汇报保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综合性文稿以及政府领导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讲话、调研口岸经济座谈会讲话、调研中心城区教育体育工作座谈会讲话、五届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上的讲话、隆阳区土地等要素保障专题会议讲话、与四川通威集团会谈讲话、在闵行区保山市2023年对口岸联席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等文稿50余篇。二是抓专题调研。结合市委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明确的12个方面80项重点内容,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聚焦全市经济发展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保山市硅光伏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保山高质量推进“府院”合作对策》《制约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突出问题》《保山市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调研报告》《保山腾冲边境地区参与共建中缅经济走廊建议》《保山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策研究》《缅北局势变化对经济社会影响相关情况报告》等一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高质量调研成果,供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参考。三是抓阵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时编印《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信息,利用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发布部门“三公经费”等情况、按时回应舆情关注及群众来信留言,及时上报党务政务各类信息。四是抓队伍建设。抓实教育培训,全年先后开展33批次各类培训,促进干部能力提升。开展1批3人次科级领导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工作。
3.聚焦党建引领,让党建品牌“亮”起来。一是开展志愿服务常态化。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按要求完成年度服务任务,助力创文创卫、社区治理、绿美社区创建等志愿服务,全年单位到社区报到16批次,累计服务时长32小时。二是学习先进典型经常化。开展争做“决策咨询创新服务先锋、打造实干实战出精品”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杨善洲、张桂梅等身边先进典型,让全体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见贤思齐。抓牢党员日常教育,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成功创建市级模范机关。三是助力乡村振兴多元化。紧跟新时代新形势,做到中心工作焦点在哪里,党的阵地和服务就推进到哪里,选派1名优秀驻村队员,推进挂钩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班子成员每季度多批次带队赴村开展帮扶座谈及实地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协同推进挂钩帮扶工作落实落地,累计协调项目、资金、物资累计8.5万元。认真履行网格责任,每周五抽调干部职工到网格社区—下巷街社区开展创文创卫整治提升、交通通行引导、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宣传、绿美社区点位建设等工作,累计投入1万元。四是助企纾困精准化。按要求到挂钩企业—昌宁县更戛乡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调研,了解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落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困难问题,前期已帮助落实开榨担保贷款200万元,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补交了职工医保,努力做好助企纾困工作。
4.聚焦正风肃纪,让法治政府“实”起来。一是压实法治政府责任。市政府研究室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二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保山十个专项行动,践行“三个工作法”,建立健全党组主抓直管机制,一体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打牢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基础。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年内“三公”经费支出同比进一步压减。三是持续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治理、树牢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的严重危害,采取专题调研、情况调度、负面清单销号等方式,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共设置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经济研究科、社会发展科、城乡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85137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377.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248.55元,下降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248.55元,下降5.0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对比退休1人,减少相应的支出82142.60元;二是就业补助项目减少20122.64元、临聘人员项目调整至基本支出4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851377.63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938.95元,占总支出的92.76%;项目支出206438.68元,占总支出的7.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248.55元,下降5.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142.60元,下降3.01%;项目支出减少68105.95元,下降24.8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对比退休1人,减少相应的支出82142.60元;二是就业补助项目减少20122.64元、临聘人员项目调整至基本支出4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4938.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1294.54元,占基本支出的88.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644.41元,占基本支出的11.48%。人均公用经费21688.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438.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年度我单位共实施3个项目,分别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经费、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项目已全部按设定的目标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经费,财政拨款200000.00元,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刊物的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编辑出版12期,每期2000册,刊登面向市内、面向基层、颁布政令、通告市政府政务信息,集中刊登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普发的非密级文件,选登国务院、省政府非密级重要文件和市级部门普发的非密级重要文件。编辑印刷完成后,邮寄到行政村。
2.《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财政拨款1938.68元,支出1938.68元,主要用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财政拨款4500.00元,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1377.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0248.55元,下降5.01%,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对比退休1人,减少相应的支出82142.60元;二是就业补助项目减少20122.64元、临聘人员项目调整至基本支出4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896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8%。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68969.95元,其中:行政运行2168969.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23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5798.1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761.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236.54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就业补助6438.6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438.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67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6670.8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1057.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881.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31.5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5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未开展公务接待事项。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未开展公务接待事项;二是本年调研事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29.02元,下降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0.98元,增长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未开展公务接待事项,二是本年调研事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督导刊物发放情况、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未开展公务接待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644.41元,比上年减少22062.31元,下降6.77%,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减少相应的费用支出9600.00元;二是减少出差频率,差旅费减少12801.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4519.67元、水费2570.00元、电费5410.00元、差旅费9936.00元、劳务费4094.74元、工会经费50800.00元、福利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15431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资产总额390036.48元,其中,流动资产14216.97元,固定资产374551.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68.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93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61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