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预测研究和跟踪研究,为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调研活动;接受委托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和县(区)发展规划、科研报告的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承担保山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具体工作;办好《保山经济》、《保山公报》、《经研参考》等刊物,收集、分析、整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开展与国内、省内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搞好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切实抓好重大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二是高质量完成了市政府领导在许多重要活动的讲话稿、调研报告;三是认真代市政府起草部分重要汇报材料、重要文件;2015年共完成各类文稿30余篇。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与西安交大和市统计局合作完成了《保山市服务业发展调研报告》、《保山经济发展动力及潜力研究》。还完成了《打造云南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的意见》、《保山经济在全省的排名变化》、《十三五期间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建议》、《保山市重点产业分析》、《2014年我市主要经济指标与全省临近州市对比分析》5个课题,课题成果由往年的3个增加到了5个。每位干部职工自选课题,累计完成了10余篇调研报告,涉及产业发展、宏观经济、社会治理、园区发展等多个方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核定总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2名、暂定编12名。 2015年底末有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1人。6月-7月调入2人,8月份主动提出辞职1人,12月调出1人。在职干部职工15人, 2015年有正处1人,副处2人;正科6人,副科3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小汽车2辆。与去年相比提拔科级1名。市政府研究室现有7个正科级机构室,即办公室、综合研究科、经济研究科、对外开放科、社会发展科、《保山经济》编辑部、《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和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算总收入18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4年和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25.20万元,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中新增了调补2014年10月-12月,2015年1-8月工资部份,2015年基本工资增加,还增加了考核奖励金;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部份为退休人员增资部份;其它资本性支出增加为2015年新购置了办公桌椅及办公电脑。
2013年和2014年决算对比情况表
2014年 |
2015年 |
|
||||||
工资福利支出 |
高品服务支出 |
个人家庭补助 |
其它资本性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服务支出 |
个人家庭补助 |
其它资本性支出 |
|
59.40 |
89.46 |
5.34 |
6.18 |
101.16 |
70.6 |
5.56 |
8.26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70万元,项目支出 82.87 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10.7%,其中基本支出增29 %、项目支出减3.6%。
2015年决算支出总额185.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1.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5%。商品和服务支出70.6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对个人和的补助支出5.56 万元,占本年支出 3 %。其他资本性支出8.26 万元,占本年支出 4.5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4.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商品服务支出12.55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万元。对个人家族补助占基本支出的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4年项目中只涉及专项的课题研究经费。2015年增加了15万元的综合考核奖金、2014年结余结转8万元、《保山经济》、《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纳入项目管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支出中新增了调补2014年10月-12月,2015年1-8月工资部份,2015年基本工资增加,还增加了考核奖励金;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部份为退休人员增资部份;其它资本性支出增加为2015年新购置了办公桌椅及办公电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4万元,减少2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都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因公出国境增加原因为2014年和2015年出国境人员同样多,其中出国1人、出境2人,费用增多原因是2015年出国的费用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3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9.7 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9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政府研究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 48 批次, 205 人,接待费开支6.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及省外各单位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