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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63104D/20250121-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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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2楼;邮编:678000;电话:0875-2199680;传真:0875-2199670)。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工作成效重点公开政府信息、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公共服务、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2024年,共计发布信息达87(其中:公开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信息3工作动态信息51,人事信息5条,发展规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15条,其它信息7条)。

(二)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栏目和市人民政府12345信箱的作用,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建议、依法申请公开等事宜,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以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到市人民政府12345信箱1次,处理满意度为100%。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同时,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和“搜集整理-把关审核-保密审查-载体公开-信息归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拟发信息均通过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复审,分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1个政府网站和1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改版升级,规范添加“互联网+督查”、“国务院”等。同时,充分发挥微信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持续加强“保山广电”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工作,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功能,全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76287篇。

(五)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对重大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好跟踪、督查等工作,在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听取了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作了工作要求同时,严格落实专人专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和协调调度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各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修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全面审视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还存在部分栏目公开信息较少、质量不高、频次不够,政策解读方式还需多样化,主动公开的精准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严格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完善公开方式,扎实做好广电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动漫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