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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63104D/202601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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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结合202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12楼;邮编:678000;电话:0875-2199680;传真:0875-2199670)。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5年,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工作成效重点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内容2025年,计发布信息达137(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工作动态信息104,人事信息5条,发展规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6条,其它信息4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

(二)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民互动栏目和市人民政12345信箱的作用,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建议、依法申请公开等事宜,保证依申请公开的依法规范,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以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同时,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和“搜集整理-把关审核-保密审查-载体公开-信息归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拟发信息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审,分管领导终审并签字后进行公开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信息发布规范。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1个政府网站和1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改版升级,规范添加云南评议、酒店电视服务投诉、公共服务运维等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微信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新媒体优势,持续加强“保山广电”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工作,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功能,全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108418篇。

(五)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对重大的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等工作在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专门听取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工作要求同时,严格落实专人专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和协调调度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修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市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部分栏目存在公开信息较少、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形式和深度有待创新,利用新媒体提升公开效果的能力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市广电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在“深化内容”上再下功夫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更加注重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完善公开方式,扎实做好广电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创新形式”上再求突破。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推动政策传播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提升政策传播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队伍建设”上再出实招。加大业务培训和交流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素质,广电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