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501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61号,电话:0875-3066466,邮箱:bss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能源局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工作基础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载体,恪尽职守,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工作,力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能源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保山市能源”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规范文件发布,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财政信息、供电企业、通知公告等信息。2024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0余条。其中: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50余条,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50条。2024年市能源局处理领导信箱信件共计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要求,发布了依申请接收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等,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24年,市能源局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或来信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定期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科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轮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继续遵照执行《保山市能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能源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保山市能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一批涉及信息公开、信息保密、信息采集和发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按照“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和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整改反馈。对照《保山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市直部门)》及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清单、整改时限等,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未能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二是政策解读文件极少,且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为主,缺少创新性。

(二)下步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从而提高公众对能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强化创新性,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明确破解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方法,让政策清晰明了,解读浅显易懂。三是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平台建设。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个环节,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