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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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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能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市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61号,邮编:678000,电话:0875-3066466,邮箱:bssn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能源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强化解读回应,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能源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保山市能源”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规范文件发布,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0余条。其中: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30余条,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41条。2025年市能源局处理领导信箱信件共计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要求,发布了依申请接收渠道、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等,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25年,市能源局未收到通过电话、网络平台或来信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强化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开展存量信息清理,确保互联网发布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不断提升政策服务效能与公开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工作,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有效满足公众获取相关数据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按照“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和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整改反馈。对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第三方评估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来源单一,公开的信息量少;二是政策解读文件公开较少,且缺乏创新性。

(二)下步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供给。多元化拓展信息来源,将日常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数据统计、民生服务等全领域信息纳入公开范畴,改变单一科室供稿、信息来源狭窄的现状。扩大公开信息覆盖面,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应公开、尽公开事项,重点补充民生保障、营商环境、财政信息、重大项目、行政执法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做到常规信息常态化公开、重点信息及时公开、动态信息实时更新,切实提升公开信息量与实用性。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创新解读方式方法。增加政策解读供给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凡出台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必须配套发布权威解读,实现“文件发布即解读到位”。提升解读内容专业性与通俗性,聚焦群众关切,围绕政策背景、核心条款、办理流程、惠民红利、注意事项等开展深度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与载体,打破传统文字解读模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短视频、一问一答、专家访谈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针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解读,提升解读传播力与到达率,增强创新性与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保山市能源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