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
为规范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单位经济业务安全稳健运行,通过制定业务规程、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岗位化、信息化,以强化内部控制,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业务管控规程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编制依据,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我们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业务管控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内部控制业务管控规程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