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关心和大力帮助指导下,全市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两大主线,巩固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重点产业,“谋发展、促跨越,强措施、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全市林业工作总结
2017年,完成林业总产值124.62亿元,同比增长20.93%,超额完成了市人民政府下达的120亿元任务,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83.61亿元、26.79亿元、14.22亿元,增长17.41%、21.83%、44.47%。完成增加值50.40亿元,增长20.13%。全市核桃种植面积461.64万亩,产量12.03万吨,产值32.29亿元、增长20.17%;石斛1278万平方米,产量0.49万吨,产值3.4亿元、增长1.95%,林业电商销售额2.18亿元,增长63.9%;争取到国家和省林业资金38274万元,比上年增长7.95%;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腾冲成功备案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公安部门3获国家级荣誉,森林防火工作连续3年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
(一)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完成营造林47.6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4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8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4万亩、其他人工造林6.17万亩);封山育林3.7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7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万亩;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补贴19万亩,均为年度任务的100%。种子准备80吨,育苗面积2260亩,其中新育面积1265亩,育苗量9400万株,出苗量8100万株。编制完成《保山市交通沿线面山绿化优化实施方案》,规划实施面积30.343万亩,按实施方式分:人工造林1.73万亩,补植补造2.09万亩,封山育林17.4万亩,退耕还林1.94万亩,森林抚育2.9万亩,低效林改造2.4万亩,桉树更替1.883万亩;按县(市、区)分:隆阳区7.89万亩,施甸县1.348万亩,腾冲市12.2万亩,龙陵县1.33万亩,昌宁县7.575万亩。全年发生森林火灾仅2起,森林受害率0.024‰,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2017年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0.48万亩(按病虫种类分:病害1.08万亩、虫害8.90万亩、有害植物0.11万亩、鼠害0.39万亩;按危害程度分:轻度9.19万亩、中度1万亩、重度0.2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9.72%,综合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98.49%,均大幅优于省控指标。配合中央、省环保督查组和“绿盾2017”等专项督查组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对反馈问题迅速处理和整改,全市保护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制定方案,全力促进高黎贡山生态移民工作。规范指导青华海湿地公园建设,完成了《青华海湿地保护规划(初稿)》。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工作全面启动;全市954名生态护林员已全部上岗。完成太阳能热水器架设6500套,节柴改造8000户,为年度任务的100%。建设科技示范林5322亩,举办实用技术培训73期4161人次;无偿发放林业实用技术手册1.45万册。办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56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核批准335户,现在册330户,注销5户。收容拯救画眉、熊猴、猕猴、高山秃鹫等野生动物194只,抓好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大树杜鹃等重要物种和景东翅子树行等极小群种的拯救保护。2017年1—9月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99起,估损金额51.89万元,核定案件185起,核定理赔金额41.55万元。待结案件14起,理赔工作同步开展。
(二)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林木权证登记核发,完成确权面积2.4万亩,颁发林木权证1800户2475本,面积1.92万亩。累计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面积99.47万亩,贷款金额19.87亿元,贷款余额7.78亿元。腾冲、隆阳区国有林场改革于2016年底通过省级验收,施甸、龙陵、昌宁2017年7月通过市级验收,目前已报请省级验收,全市国有(国社)林场由改革前23个减至19个,林场经营面积286.28万亩,现有干部职工822人,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央视《新闻联播》和新闻频道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做法给予了关注报道。圆满完成了高黎贡山、龙陵小黑山、腾冲北海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三)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做好项目使用林地报批审批工作,2017年全市获批林地247件、面积1711.8公顷,是省下达定额360公顷的475.5%,是2016年2.02倍,占全省当年林地审批面积的20.13%,列全省16个州(市)第一,有力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免收易地扶贫搬迁、村级幼儿园和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1019.1万元。。核发木材运输证10880份,运输木材21.41万立方米,行政处罚32人。集中开展了“守护神”2号、3号行动、整治野外违规用火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案件13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人、逮捕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对近3年内实施的7个林业项目进行稽查、涉及资金5330万元,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00万元,对500余个公益林变化图斑进行逐一核实;完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工作,在确保全市356.28万亩及各县(市、区)国家级公益林总体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落实保护等级,并据此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
(四)林业促脱贫攻坚增添新动力。依托林业山区发展优势,力促脱贫攻坚,完成生态公益林涉及贫困资金3855万元,占任务的110%,投入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资金6699万元,占任务的115%,落实生态护林员954人,占任务的190%,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使用林地上报7件、获批7件、56.33公顷,免收植被恢复费998万元。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全市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工作,我局筹集资金500万元,为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村建成500亩糯橄榄示范基地和400亩软籽石榴基地,实施低效林改造和核桃提质增效项目3400亩。
(五)林业行风不断好转。积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开展巡察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巡察组反馈的3大项9小项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7—8月,对隆阳区、昌宁县林业系统行风进行巡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林业系统各类公务行为。对林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推动落实,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得到好转。全市约1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各类培训班,47人通过中级、58人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的专业力量得到加强。统筹抓好了平安林区建设、林区禁毒、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公开、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了林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市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主要有:一是林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部分项目短期内脱贫攻坚难于见效。部分项目实施受政策限制,无法全面覆盖脱贫攻坚任务,如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实施地块必须为25度以上陡坡耕地,如贫困户没有类似地块,就无法安排。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不均衡,面对全市2200万亩林地的管护任务,生态护林员数量仍然偏少;国有林场改革少数地方仍存在林权争议,并且有关改革补助、贫困林场扶贫、债务化解、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经费、防灾减灾、林场经营和投融资体制等缺乏配套政策;3个自然保护区界线不清、林权争议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改革力度不够,体制机制不畅,发展动力不足等因素仍然制约着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全市“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集约化程度低,管理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资金缺乏导致林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精深加工发展滞后,缺乏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四是生态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我市经济社会正在经历快速发展的关键期,各种项目建设对林地资源的需求量增大,但同时使用占用林地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两者之间矛盾突出。缅方边民刀耕火种、随意放火烧山对我边境一线造成极大威胁,且威胁长期存在。
三、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一)发展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兴林富民的总要求,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森林生态持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发展、林农持续增收为总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森林保山建设,构建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打造全省林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争当全省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保山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保山提供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实现林业总产值145亿元,增长16%以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6.5万亩,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728万亩,完成营造林50万亩以上,新增生态护林员310名,争取太阳能热水器5000套,节柴灶6000户,全面融入“碧水蓝天工程”和“四化”战略布局,抓好湿地公园和森林城市创建,强化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控森林火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提升木本油料产业和林下产业,尽最大努力向上争取林地占用指标,保障项目用地,全力推动林业跨越发展,最终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生态屏障,为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好服务保障。
(三)工作措施
1.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要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近期全市气温持续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扑结合”的方针,注重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区域和时间节点,严格火源管控,做好防火经费和物资保障,狠抓责任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强化应急管理,严肃值带班纪律,确保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力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二要加快市县两级专业扑火队伍组建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号),按照“市级40人,隆阳区和腾冲市各50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各30人”的规模组织6支共230人的专业扑火队,强化训练和实战演练,迅速形成战斗力。三要抓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在4月份前完成项目验收,力争在5月份上报下一期项目,凡是未按时完成项目验收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中将不安排建设内容。切实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市2018年度火灾保险招标已结束,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配合承保公司完成保费收缴、投保清单收集、查勘定损和案件理赔。
2.全力抓好生态建设工作。一是抓好50万亩以上营造林(其中人工造林8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11.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和省预下达的16.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二是巩固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工作成果,做好后续工作,尽快制定出台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做好日常巡护和科研项目。按照市委部署,加快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着力打造“东方黄石公园”。三是开展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认真做好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期有关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确保青华海湿地恢复建设与总体规划要求相符。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管理,抓好疫源疫病控制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龙头企业。五是按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加快推进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做好腾冲北海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工作。加快昌宁城北湿地公园和龙陵勐糯大小海省级湿地公园的申报及建设进度,加快推进腾冲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率先启动昌宁县、龙陵县申报省级森林城市,启动保山东山城郊省级森林公园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3.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及林产业发展工作。一是加强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各级林地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简化报批手续,督促和指导县区做好建设项目特别是异地搬迁项目报件的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继续坚持林木采伐公示、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管理制度,加强采伐监督管理,加大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查处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督管理。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并建立大案要案督办、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毁林开荒等非法侵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并建立健全林地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林业相对集中执法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进林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巩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继续推进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的“守护神”2号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死灰复燃。五是建立市级对县级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争取纳入市综合考核体系,把资源林政监督管理与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六是继续做好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等工作,加大生态护林员选聘力度,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全市森林生态安全。七是抓好以核桃等为重点的木本油料产业的提质增效,加快林下经济和高原特色林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林地使用率,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八是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大林业电商平台建设。
4.全力抓好林业促脱贫工作。一是抓好生态扶贫。把天然林停伐补助、公益林管理、生态护林员、太阳能热水器、节柴改灶等资金投入大且易分割的项目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二是抓好林业科技扶贫。2018年计划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40期4000人次以上。三是抓好林业产业扶贫。把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工程治理、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林下经济、林产业项目、林业贴息贷款等产业扶贫项目向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给予倾斜。四是全力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在挂钩村贫困户中优先安置10名以上生态护林员,计划组织7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工业辣椒146亩,举办2期经济林果种植和管理技术培训,提高种植和管理经济林果的技能,确保挂钩村未脱贫农户如期脱贫。
5.全力抓好各项林业工作。一是加强乡(镇)林业站、林区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自然保护区基层站所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办公生活条件。二是抓好林业宣传和统计工作,继续开展林业系统宣传和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三是抓好督查工作。围绕上级和地方政府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稽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内部督查巡察力度,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确保我们队伍不出问题。五是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平安林区建设、林区禁毒、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公开、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林业跨越发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良好环境。
保山市林业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