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政府办: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简要报告如下:
一、 2018年工作总结
(一)林业经济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预计实现林业总产值145.5亿元,为年计划145亿元的100.3%,增长率为16.7%。全市核桃460万亩、产量14万吨、产值35亿元;油茶86万亩、产量1700吨、产值0.6亿元;澳洲坚果31万亩、产量2500吨、产值1.1亿元;石斛1300万平方米、产量5200吨、产值4亿元。“龙陵紫皮石斛”荣登2018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争取到资金47886.99万元,其中:中央40476.9万元,省级7410.11万元。
(二)营造林任务基本完成。截至10月底,完成营造林50.1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95.3%,其中人工造林9.0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90.1%;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森林抚育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低效林改造10.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87.5%。按县区分:隆阳区15.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93.9%;施甸县5.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77.8%;腾冲市12.8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龙陵县6.3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昌宁县10.4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在省林业厅最近通报的2016年度林业双增目标责任考核中,保山市排第1名。全市种子准备163吨,育苗面积1816.4亩(新育面积1450.4亩),计划育苗量7728.55万株,计划出苗7055.55万株,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种苗供给。
(三)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2018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6起(隆阳区2起、腾冲市2起、施甸县1起、昌宁县1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2起、较大森林火灾4起,火场面积53.41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8.77公顷,损失林木4961.8立方米,核查卫星热点9个,在省考核中保山市获优秀等次,第2名。一是投入1688.68万元组建了市县两级6支230人常年备勤的专业扑火队,开创了保山森林防火工作的里程碑。二是实施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共查处违规用火1073起,罚款40.77万元。三是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乡三级地理信息系统,累计投入360万元建成市、县两级指挥系统,依托国家三期项目新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7个,累计建成12个,有力提高了智慧防火能力。四是加强流动火源管理,全市共设置防火检查站点601个,执勤人员1477人;五是出台《保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工作约谈制度(试行)》,共对2个乡镇进行了约谈;六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督查制,全市共派出督查组755支2845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全部按时进行了整改;七是严查火灾肇事,震慑了火灾肇事行为。八是我局和保山电视台联合拍摄的《了望者》获国家级奖项。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较好成绩。2017年预测2018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3.5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4.5586万亩,测报准确率92.73%,成灾面积0.8191万亩,成灾率为0.44‰,防治作业面积14.558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4.5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检疫种子42.95吨,苗木5167.1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2018年全市发生林地薇甘菊461亩,防治作业面积1118亩,防治率100%。在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对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查考核中,保山市获优秀等次,全省第3名。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8.4万亩(其中2017年1.8万亩、2018年16.6万亩),在2月份召开的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会议上已进行部署,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全市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36.43万亩,超出全省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时统计数据4.73万亩,其中提前退耕面积22.44万亩,尚未实施13.99万亩。截至10月底,全市2017年度退耕还林任务2.3万亩,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全市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16.6万亩,已完成造林15.0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0.48%。未完成1.58万亩中,涉及冬季造林树种0.53万亩,夏季造林树种1万亩(施甸县),冬季造林树种预计在12月底全部完成,夏季造林树种预计在2019年8月底全部完成。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六)公益林管理和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细则》,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发文并组织实施。3月完成对五县(市、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4月底前完成整改。2018年,保山市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67.2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28万亩,省级公益林111.01万亩,涉及85974户农户,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622.07万元。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省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9438.07万元。组织开展了2016、2017年度725.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自检自查。
(七)湿地保护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争取到青华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300万元,完成了《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二是组织专家开展了青华海湿地生态恢复工程详规技术审查、东湖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东河详规技术咨询及规划现场指导等工作。三是牵头起草下发了《保山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和《保山市一般湿地认定办法》,为全市开展的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昌宁县初步完成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外业调查工作,正开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龙陵县已完成大小海湿地及周边动植物资源调查与评价并出成果,已完成总体规划待评审。
(八)积极开展东山森林公园建设。一是协助市规划局编制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初步方案和规划,开展了本底资源调查,初步摸清了东山森林公园的植被植物资源本底情况,为东山森林公园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积极为东山申报省级森林公园做准备,向省林业厅争取支持,加大与保山东园永昌投资公司的研讨对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经完成。三是协助开展东山珍稀植物园方案设计,多次与保山东园永昌投资公司商讨方案,并对300亩珍稀植物园建设做前期基础工作。四是2017年11月东山生态恢复工程被省列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备选项目,总投资19.61亿元,申报中央投资13亿元。
(九)路域桉树替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省按树替换工作部署,7月25日我市召开按树替换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桉树替换种植工作。保山市路域桉树种植涉及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3个县区,根据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调查结果,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公路产权外路域沿线可视范围桉树面积19168亩,活立木蓄积量127550立方米,其中:隆阳区17838亩,活立木蓄积量121890立方米;施甸县580亩,活立木蓄积量3860立方米;昌宁县750亩,活立木蓄积量1800立方米。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桉树外业调查19168亩,办理采伐证507份,采伐桉树3226亩,采伐蓄积16290立方米,为应采面积的16.8%。隆阳区完成2246亩,为应采面积的12.6%;施甸县完成480亩,为应采面积的82.8%;昌宁县完成500亩,为应采面积的66.7%。完成造林面积20亩(施甸县,造林树种:板栗)。
(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5月29日,在腾冲召开了全市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目前腾冲市已完成新增城市绿地60.47万平方米,昌宁、龙陵、施甸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隆阳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均已获省林业厅备案,龙陵县、昌宁县已完成《总体规划》待审。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市)"申报工作,完成了申报图片册及8分钟宣传视频组成《保山市2018年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申报材料》,及时上报省厅并转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参加评审。4月27日召开保山市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反馈会议,5月28日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发文通报,保山市通过省级验收。
(十一)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林地变更27953个疑似图斑现地核查工作。6月中旬召开了林地变更成果审查会议,9月省已将变更结果返回,编制上报了全市林地变更成果报告。6月4日启动了全市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组织开展9943个疑似问题图斑现地核实工作,目前核实工作已完成,近日将提交成果报省。二是抓好林木采伐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市已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2296份,发证采伐蓄积量47.36万立方米,其中:占限额发证5772份,采伐蓄积33.03万立方米,不占限额发证2282份,采伐蓄积6.36万立方米,征占用林地发证4242份,采伐蓄积7.96万立方米。三是抓好项目征占用林地服务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上报项目征占用林地210件,上报面积1776公顷,获批187件,获批面积1600公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340公顷)。
(十二)继续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开展“飓风1号”、“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守护神3号”、“春雷行动”、“双严5号”、“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等行动为契机, 截止10月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实有民警168人,办理案件1262起,其中刑事案件107起、林业行政案件1148起、治安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逮捕7人;林业行政处罚1158人次,查获林木树木1947.1立方米,木材619.58立方米,野生植物717株,幼树竹子20株,查处林地案件涉案面积180.9公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107只(头),野生动物制品47件,收缴猎枪猎具2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53.4213万元。
(十三)创造性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一是3月7日至20日成立五个检查组开展了资源林政市级监督检查工作,与林地年度变更市级质量检查工作同步,共抽查了850个图斑,对督查发现的26起(隆阳区8起,施甸县10起,腾冲市2起,昌宁县6起)责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查处。10月至11月再次组织开展以林地保护管理为主的资源林政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核查疑似问题图斑197个,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林木采伐伐区186个,同时对隆阳区林地年度变更市级质量检查,共抽查隆阳区林地变更疑似图斑391个,合格375个,综合合格率96%。二是1至10月底将对全市97个拟申报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建设项目中的53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占申报项目总数的54.6%,涉及使用林地面积801.2824公顷,占申报项目面积的65.1%,超过了“按照30%比例开展现场核查”的既定工作目标。三是开展了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于2018年5月21日至6月5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情况,重点是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十四)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指导县市区并督促保险公司完成2017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审核及兑付工作。2017年理赔案件1350起,理赔金额224.71万元,查勘费36.51万元,合计261.22万元,受益农户1805户。二是组织太平洋保险公司、安诺经纪公司召开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安排2018年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配合保险公司试点野生动物肇事查勘事APP管理模式,提高了案件处理速度。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市绿孔雀资源调查,编制上报“绿孔雀栖息地或保护小区保护规划建设方案”。四是举办2018年第37届“爱鸟周”(4月1—7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五是收容救护各县(市、区)及森林公安局移交野生动物54只,隆阳区收容的76条眼镜蛇和市森林公安案件查处的3500条眼镜蛇、眼镜蛇、蝰蛇移交大理州祥云救护站。
(十五)林业扶贫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68万亩,获补偿资金5622.07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12.4%,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到位资金8129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0.4%;完成营造林50.1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95.3%;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0.0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87.5%。完成省级龙头企业认定8户,为年度任务的400%;市级龙头企业3户、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4户已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省级示范社5户已报省待审,落实生态护林员1264名,为年度任务的105.3%。
(十六)做好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举办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滇橄榄等林业产业技术培训46期2489入次(为任务数的124.5%),技术指导咨询120余次;无偿发放林业实用技术手册6 000册(为任务数的120%)。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3342亩。其中,泡核桃1342亩、澳洲坚果250亩、糯滇橄榄1450亩及珍贵用材林300亩。获省级审定良种1个(高黎贡山糯滇橄榄),省级认定良种1个,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4篇,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云南省专利奖二等奖,8人次获云南省专利奖二等奖,1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云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十七)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截至10月31日,全市完成农村节改灶2346户,占任务数的81%;其中隆阳区760户,腾冲市1586户;全市完成太阳能热水器架设3084套,占任务数的81%。其中隆阳区760套,腾冲市2324套,完成农村能源项目投资202.16万元,兑现补助资金202.16万元,其中太阳能热水器补助174.8万元,节柴灶补助27.36万元。
(十八)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保护工程项目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各自然保护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和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按月上报整改进展。三是组织开展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四是做好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涉林相关工作。五是组织完成2017年度自然保护区数据信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报告数据、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工作汇总的上报,按时上报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有关情况。六是积极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打造为东方黄石公园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九)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总体要求,突出抓好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单位)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集中学习7次,局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3次,科室领导讲业务理论课3次,集体学习各类文件20余份。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于6月6日至13日期间分两批到市委党校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纪律检查,9月份组织开展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检查1次。推荐了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1名“省突”人选、1名省政府津贴人选。向省林业高评委推荐参加林业高级工程师评审54人,54人均已通过资格审查,组织完成全市52名林业工程师评审工作。开展林业部门“权责清单”、“内部审批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清理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截至10月底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38件,办结201件。统筹抓好平安林区建设、林区禁毒、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公开、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为促进林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截至2018年全市核桃种植面积457万亩,油茶保存面积85.7万亩,由于缺少抚育管护资金,制约了木本油料产业的建设成效。二是林业企业综合实力较弱。林业龙头企业数量少,多数林业企业科技含量低,精深加工能力弱,制约了林业综合效益的提高。三是我市两大森工企业人造板原料保障仍有一定困难,本地区只能保障70~80%左右原料,20~30%需要外地区购入;石斛、核桃等林产业品价格持续低迷,对群众增收造成一定影响。四是部分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的精准度不够、质量不高,石漠化和沙化地区、干热河谷等区域生态短板明显,生态治理与修复任重道远。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林业发展目标任务是: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不低于1946万亩,有林地面积不低于1720万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1亿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6%以上,林木绿化率达70%以上,湿地面积保持在2.52万公顷以上,林业总产值达170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超过4500元,继续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抓好森林城市、湿地公园创建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一)实施造林绿化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抓好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两侧、两江流域、干热河谷等重点区域植被恢复,抓好路域桉树替换工作。组织好全市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抚育、造林补贴、国有贫困林场等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申报2019年14.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确保全市25度以上陡坡耕地应退尽退。实施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抓好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林下药材、观赏苗木、森林旅游等高效林业发展。
(二)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宣传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严肃防火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全力做好森林防火三期项目及森林火灾保险的扫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林火控制指标并保持低位运行。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和湿地管理,加大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力度。健全林业防灾减灾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开展森林资源专项督查,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生态安全。
(四)抓好生态创建工作。推进腾冲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扎实抓好龙陵、昌宁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加强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指导工作,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和生态移民工作,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打造成为东方的黄石公园。
(五)做好行业扶贫工作。发挥行业优势,推进林业产业、生态效益补偿、停止天然林采伐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农村能源、林业科技培训、异地搬迁征占用林地等重点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
(六)抓好重大民生项目林地保障工作。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和项目使用林地,主动向上协调汇报并争取林地指标,确保项目和工程按时开工。组织做好拟使用林地现地核查和可行性报告的专家审查;做好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涉林审批的服务、协调工作。
(七)深化改革创新。力争在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集体林经营权能拓展、国有林场改革、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湿地保护修复等林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抓住国家开展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政策机遇,创造条件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一批符合林业需求的金融产品。
(八)加强内部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内部督查巡察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平安林区建设、林区禁毒、依法治市、综治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公开、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林业跨越发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良好环境。
保山市林业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