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19]162号)精神,本着面向基层,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草局逐级审核推荐,民主表决,现将拟推荐表彰的全省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保山市住房和建设局;
3.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先进个人
1.江 龙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站长
2.李和麟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工作站站长;
3.蔡文辉 腾冲市猴桥镇猴桥社区总支部书记;
4.匡秀芬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
5.唐泽华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站站长;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17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前电话或书面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并说明异议内容和事实。对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电话;对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联系电话:0875-2120991(市林草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邮编:67800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