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31 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暂停外来科研、研学、交流等人员进入保护区审批和接待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管理机构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