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要求,按照行政审批权限,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辖区内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以及属于禁食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进行了清理。
经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决定,对“腾冲市北海乡邓中纯养殖场”等296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和“腾冲市北海乡邓中纯养殖场”等323户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注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名单
2.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注销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名单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