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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5021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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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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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报告

2024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多措并举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切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规范、有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把关、谁负责、谁入库”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

2.积极配合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对《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跨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决定(代拟稿)》《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执法工作情况

1.财政、审计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2024年3月,市审计局对我局开展了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应收应付款项及结余结转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我局高度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经审计,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加大对涉林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事理、法理、道理、情理“四理讲清”外,坚持奉行“店小二”作风和暖心服务原则,执法人员换位思考避免过多的说教式执法,尽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整改。积极运用“正向激励+反向惩戒”正反双向激励机制,对守法者开通“绿色通道”。2024年,全市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396件,行政处罚416人次,罚款649.6万元,收回林草地18公顷,恢复林草地16公顷,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3.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2024年我局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挽回生态环境损失8.59万元,督促违法行为人在4个村委会内发放野生动植物宣传册2563份,原地恢复植被36.8亩,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当事人现地恢复植被,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宣讲林草法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生态环境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4.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2月,制定并公开了市林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过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10月,按要求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上报情况确认表。2024年11月7日,省委、省政府公布《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全省林地利用管理政策、林木采伐政策以及林草产业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都有重大调整,我局已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的行动方案》也需进行相应调整,短期内无法制定实施。2024年12月,已将该事项按程序申请调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5.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下发了《保山市林草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裁量权是否适当、执法透明度是否足够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出突出问题6个,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5次,制定整治整改方案2份并积极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

6.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是2024年3-5月,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评查随机抽取了案卷22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1件,行政处罚案卷11件)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7件(行政许可案卷6件,行政处罚案卷1件),优秀率32%;合格15件(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10件),合格率68%。二是积极配合省林草局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报送抽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审查把好“入口关”,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工作,对申领证件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及时清理把好“转换关”,做好换证、销证、补证人员证件变更审核。三是耐心细致把好“沟通关”,做好与各下属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确保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无错漏。2024年共组织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

8.积极配合推进赋权乡镇行政职权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赋权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市、县林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多方论证,确定由保山市人民政府统一赋予乡镇(街道)林草行政职权15项,各乡镇(街道)在省、市、县的推荐目录中选择林草行政职权19项。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确保赋权乡镇的林草行政处罚权规范实施,2024年11月6日,我局在2024年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上,进行了《林草系统乡镇赋权事项行政执法概述》的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林草局也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或乡镇明责赋权扩能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9.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我局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林草营商环境。一是1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委托综合办事窗口接件、受理,开展集中服务达100%,着力破解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繁、多头跑问题。二是全面落实林草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采伐集体、个人和其他非国有单位所有的人工商品林,编制简易伐区调查设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含)或面积不超过5亩(含)的,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10.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培训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严格按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完善等工作任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建成“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该信息系统已与“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完成数据对接。

1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部门间执法协作,构建高效、顺畅的协调联动格局,2024年8月20日下午,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召开了2024年度林草行刑衔接工作会议,就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明确各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中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林业草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12.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达100%。坚持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法院、行政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准确了解新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案件化解、生效裁判执行等情况,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202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13.我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执法过程中注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调解书情况。无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或部分撤销、责令履行、确认无效等情况。

14.我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多元化建设,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不存在未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通知等情形。

1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云南旦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设置公职律师1人。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单位涉法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协助研究,为市林草局规范行政行为、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建言献策。

(三)守法普法工作情况

1.按要求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普法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林草行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按照《保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按时完成了自查自评并提交了年度履职报告。积极参加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会并现场报告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我单位评议结果为优秀。

2.完成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全员轮训。一是在每次周例会上安排1个专题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共完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湿地保护法》等12个专题12个学时的学习。二是2024年1月3-5日举办了2024年林草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完成培训16学时。三是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林草讲堂、全员轮训等方式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技能。2024年共举办各类专题业务技能培训25场次1054人次,人均完成培训20学时。四是抓好网络学习活动。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上“全省林草依法行政专题视频培训”“全省2024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暨林木采伐管理视频培训”“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视频培训”等培训5次350余人次,完成培训40学时。已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每名不少于60学时的轮训任务。

3.利用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修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清明节、植树节、儿童节、12.4宪法宣传日、“2.2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节点,通过插放五彩旗,制作警示牌,标语、村社广播、召开群众会、进村入户、进机关、进校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林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森林草原防火、湿地保护、草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国家安全、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7万余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12万余条,五彩旗5500余套,宣传车出动5.5万余次,广电宣传16.2万余次,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大保护格局。二是精准普法,累计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65万余份、防火短信130余万条,宣传册46万余册,张贴防火通告、命令9.9万余份,对10720名重点人员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3人落实集中监管,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利用电视、抖音、APP等新媒体,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对违规用火、违法采伐、违法使用林地等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和通报力度,全年共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工作动态20余条次,引导人民群众遵法守法。

4.积极制作普法宣传产品推进普法成效。一是在央视播报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新闻9条,其中《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护林员马绍强的巡护故事》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粤港澳大湾区之声、香港之声《听多啲识多啲》等多个广播频道和新媒体平台播报。二是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短视频作品被省级以上官方媒介播发60余条次,其中被新华(网)社采用14条、中央电视台分别播出12条次;“小黑山奇遇”系列策划已成为保山乃至全省的一张“绿色宣传名片”。三是防火专业队与公安联合巡查、腾冲市推广“户主轮流挂牌值班”打通森林防火“神经末稍”、保山市开展林草专业防火队技能竞赛等工作成效被国家林草局“每日一鉴”推广5次,全民参与防火的文化氛围不断深入。

(四)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1.我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林草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核心要义,保障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2.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林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了《保山市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做到与林草行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3.机制健全完善,决策科学民主。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议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议题预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聘请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法治问题。

4.积极按要求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协调小组开展工作,认真开展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调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自检自查、“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评议、法治保山建设加强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召开林草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及有关材料。

(五)创新创优,林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年,全市林草干部职工奋勇拼搏、砥励前行,推动林草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1.保山市在2023年度林长制省级考评中得分99.4分,位居全省前列。

2.保山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报告获省委王宁书记肯定并批示。

3.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在2024年林草行业地方消防队伍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综合成绩第一名”。

4.高黎贡山实施“五种保护模式”、织密“五张网”的经验做法,成为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刊发的正面典型案例。

5.腾冲市森林防火“户主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获国家林草局认可。

6.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草湿资源管理方面及林草防灾减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作为“2023年林草重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7.保山市腾冲市草原保护建设典型经验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通报表扬。

8.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命名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法治建设中,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林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3.定期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围绕规范执法抓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林草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进一步优化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带动林草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促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3.按照“互联网+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并在“信用保山”平台进行公示,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

1、围绕学法用法抓教育。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形成浓厚学法氛围。每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组织林草干部参加线上线下学法活动,保证执法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60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2、围绕岗位培训抓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治林治草法律意识。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效能

严格落实执法监督管理职能,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法制审核、执法公开等方面入手,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森林督查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林草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市林草事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基层执法监督体系仍未健全,执法队伍素养仍需提高。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走心,并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自觉行动。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实效,推动林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围绕“高位引领、林长尽职、制度机制、督察考核、宣传引导”等,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

(四)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以专业培训、案卷评查、交叉检查、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