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19-0227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10项重点工作督查任务分解的通知

高黎贡山管护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湿地办、野保办、改革产业科、局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10项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保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局办理的有关事项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科室,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任务分解

(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化。

重点任务:研究提出10个专题,组织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领导:肖志华,责任单位:机关党委,责任人:朱明育

(二)旅游品牌化

重点任务:2018年,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概念性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按5A级景区标准推进百花岭、林家铺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青华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含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森林公园)获批,开展4A级景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责任领导:蔺汝涛、姜 明,责任单位:高黎贡山管护局、湿地办、野保办,责任人:陶 宏、史延河、刘勇

(三)城市生态化

1. 重点任务:抓好坝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中心城市“三个万亩”建设,确保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东湖2018年春节前向市民开放; 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2018年底实现开园运营;启动东河沿线截污及景观绿化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隆阳区党委、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蔺汝涛,责任单位:湿地办,责任人:史延河

2. 重点任务:2018年底前建成施甸县、昌宁县城市公园“园中园”。 施甸县、昌宁县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园中园”内的主游道、高位水池、主输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 区)在2018年底前按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责任地块的绿化、游道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及项目初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蔺汝涛,责任单位:野保办,责任人:刘勇

(四)改革创新深入化

1. 重点任务:推进“1+5”共建共享发展机制等落地项目不少于2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领导:张自翔,责任单位:改产科,责任人:林波

2. 重点任务:推动“一线两园”建设。2018年完成缪达工业园区1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引进5户以上有实力的企业落地。(牵头单位:保山工贸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任领导:张自翔,责任单位:改产科,责任人:林波

二、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做好督查及协调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制定具体工作细化方案,列出项目推进时间表,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局办公室要对照目标任务,对工作推进情况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三)请各责任单位、科室按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按期向局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联系人:文淞毅,电话:2122861,邮箱:bsslyjbgs@126.com)

保山市林业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