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2019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去冬今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要求,积极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及损失。截至防火期结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森林受害面积70.89 公顷,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省考核优秀,排名第二的好成绩,市林业和草原局被评为“2016年-2018 年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签订的《保山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16-2020 年)》规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考核。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均考核评定为优秀。具体考核分数为:昌宁县97 分,龙陵县96 分,腾冲市95 分,隆阳区93 分,施甸县91 分。
根据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规定,各园区均考核评定为优秀。各园区考核分数为: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98 分,保山工贸园区97分,高黎贡山旅游渡假区95 分。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灾前防范,高效安全处置火情火灾,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设美丽保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9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