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1-03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单位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增加原因为:主要是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加0%。与去年持平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并按照程序报批,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一律不予报销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据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据实反映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据实反映接待费用等明细。执行接待分级管理,对口承接制度。接待用餐执行一接待一结算,用餐后由接待经办人员使用公务卡及时结算,凭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菜单、商家正规发票、刷卡小票,在接待结束到按时财务室报账。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严禁记账消费。这些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我局的公务接待工作起到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同时缩减了财政预算,节约了国家资源。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与去年持平原因为我局公务车严格按照《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四、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

01.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02.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

附件: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1-1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明细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