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41106-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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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杭瑞高速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出口段单立柱双面广告标牌租赁”的公示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杭瑞高速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出口段单立柱双面广告标牌租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项目名称:杭瑞高速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出口段单立柱双面广告标牌租赁。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杭瑞高速公路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出口段距保山机场6km处西侧1颗(块)单立柱双面广告标牌广告投放(户外广告),18m×6m×2面,时间2年。供应商负责广告版面上板。

4.拟采购预算金额:8万元/年×2,共16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达到向公众宣传展示的效果,按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经实地考察,目前杭瑞高速公路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出口段,距保山机场6km处西侧1颗(块)符合宣传展示要求。在这范围内,共有4颗(块)双面单立柱广告牌:2颗(块)均属保山市扬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1颗(块)在相向另一面路东侧;另外2颗(块)分别在杭瑞高速公路保山机场岔口处和杭瑞高速公路保山机场收费站出口处附近,属云南交投云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3棵(块)双面单立柱广告牌都已对外出租,只有杭瑞高速公路保山出口至保山云瑞机场向右侧距保山机场6km处这1颗(块)空闲,且位置适宜。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1.名称:保山市扬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四季经典写字楼1515011502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 08752196539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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