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编制《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本次实施项目的基本情况,并于2024年9月 29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260000 元(贰拾陆万元整)。
4.采购内容:
4.1询价数量规格:
1、编制完成《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范围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24′~100°2′,北纬24°7′~25°38′之间,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4个县区。报告涉及人工造林16300亩,退化林修复98700亩,草原改良2000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小水窖)建设150处。应遵循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等原则,报告应做到文字叙述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准确,图表规范清晰,内容真实有效。
2、2024年10月20日前:建立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数据库,确定项目实施规模,按要求初步完成《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编制。
3、2024年10月30日前:《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省林草局林草咨询项目预审组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上报。
4.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4.3询价报价须包含保险价格,以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费,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4.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询价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9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询价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询价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询价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价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 26 日至2024年9月 29 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二楼生态修复和产业科(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方式:请询价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询价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报价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询价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由询价申请人装入信封并密封后盖章送到采购人处进行信息登记。如询价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有缺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询价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询价开启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西三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供应商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875-212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