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5103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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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18万元。

4.项目建设规模:(1)基层管护站点建设及改造:原址重建大蒿坪管护站1个、建筑面积约497.28㎡;原址重建管护点5个;建筑面积约595.07㎡;新建检查哨卡8个、建筑面积约796.20㎡,主要建设内容含拆除原有建筑、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等;改造管护点业务用房4个,主要建设内容含主体改造工程、配套设施采购等;(2)巡护路网建设:大河头至两岔河巡护道维修6.16km、坪田公墓至坪田护林点巡护道维修(车道)1.45km、黄土坎至朝阳店巡护道维修4.37km、整顶极小种群专类园巡护步道新建3.00km、曲石站林家铺巡护道路新建:巡护道(步道)4.73km、巡护道(车道)2.29km)、岗房至茶铺巡护道维护4.09km、仙人石至阴阳谷巡护道维护3.51km、旧街至撒马坝巡护道维护11.15km、老赛林至摆老塘巡护道维护4.71km、大蛇腰至外灰坡巡护道维护12.53km、蒲满哨至象脖子巡护步道维护10.91km、大竹坝巡护步道维修5.41km;(3)视频监控及无人机巡护系统:建设高点视频监控6套、无人机机场及无人机16套,含监控塔建设和改造;(4)巡护及科研监测设备购置:购置巡护设备:巡护摩托44辆、对讲机260台;购置科研监测设备:红外相机、野生兽类追踪器、声音智能识别终端、照相机、单筒望远镜、环志工具套件、夜视仪、鸟类卫星跟踪记录仪、双筒望远镜、样品存储冰箱、智能虫情测报灯等科研监测设备。项目工程费用3504.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341.05万元,设备购置1163.30万元。

5.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即从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对咨询成果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成果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提出招标控制价;②施工阶段建设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变更造价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现场工程计量(含隐蔽部位)、材料、设备价咨询等全阶段造价咨询服务);③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2)财务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审查,前期工作费用审核、报表编制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审核、财务核算及日常财务管理情况审核、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及原因分析、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审核、配合政府部门的审计等工作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7.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核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8.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之日止。

9.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2个)。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社团组织法人有效证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或书面声明(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磋商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磋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②提供磋商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磋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②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有一个分所参与本次磋商。

团队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至少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人员配置满足工程项目专业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财务审核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团队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 2025年11月07日(五个工作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glgsbsghj@163.com)进行信息登记,或由磋商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到采购人处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请与采购人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0]46 号)》;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4)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5)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

3、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6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