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60515-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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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苗木采购询价公告

保山市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苗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详细查阅本项目全部内容,并于2026年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202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苗木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4.采购内容:

4.1.询价内容:本次共采购3种苗木,具体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植树活动现场。

4.3.采购清单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株)

备注

1

香樟

米径≥12cm,树高≥400cm,冠幅≥300cm

140

熟苗、容器苗,生长健壮、树形规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2

黄花风铃木

米径≥10cm,树高≥300cm,冠幅≥200cm

50

熟苗、容器苗,生长健壮、树形规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3

红花檵木

冠幅≥80cm,高度≥70cm,密实成型球

179

熟苗、容器苗,修剪规整、枝叶茂密,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合 计

369

——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供应商须整体响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报价或选择性响应。

4.5.询价报价需包含:苗木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种植土费(约300m3)、材料费(撑杆、绑带等)、农药化肥费、管护费、税费、不可预见风险费等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4.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31日。

4.7.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满且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4.8.质量要求:所供应苗木来源合法、证签手续齐全,必须为熟苗、容器袋苗;苗木生长健壮、树形规整美观,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脱水萎蔫。若成交人所供苗木不符合约定规格与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成交人按时无偿更换合格苗木到场,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9其它要求:①苗木供应时间由采购人提前7个日历天通知成交人,成交人需在植树活动日前3天,将苗木、种植土等材料运至指定区域,按采购人要求分类规整摆放。②苗木种植由采购人负责,预计2026年6月底完成(以实际种植进度为准),成交人自全部种植完成之日起开始管护,管护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③管护期内,成交人需结合天气、季节及苗木生长需求,规范开展浇水、施肥、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护工作,确保苗木正常生长。④管护期内出现死亡或长势衰弱无法恢复的,成交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无偿补植同规格、同质量的合格苗木。⑤管护期满,采购人组织验收,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否则不予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或其他合法主体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苗木种植、销售或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苗木供应能力、统筹组织能力、专业管护技术能力。

4.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6.1.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本项目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10个工作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2.地点: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方式: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在信封内并加盖密封章后送达指定地点:《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规模实力、人员设备、地址、联系方式等)、供应商履约能力说明(苗木供应能力、统筹组织能力、专业管护技术能力等)、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报价文件(一次性报价明细,不予变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其他补充材料。

注: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按无效报价处理;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询价开启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3.询价方式:书面一次性报价,不组织二次报价。

4.询价流程: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公布各合格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公布本次询价成交人(同一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前提下,低价者中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供应商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上述媒体或书面形式发布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875-214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