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5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基于无线自组网的生物多样性实时监测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人工监测体系建设以及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监测平台数据工程等四个主要部分。
4.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依照已审定的《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可行性研报告》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编制;
(2)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2019年);
(3)能据以确定项目的实施范围;
(4)应能提供工程总概算和概算编制说明;
(5)能据以开展施工;
(6)能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专家评审。
4.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方案深化设计深度满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颁发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2019年)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和审批。
4.5最终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设计成果由设计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图纸及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组成,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2)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10套设计文本及相关附件(含施工图),文本规格为A3幅面;可供清晰表达设计意图的主要彩色大图1套,展示图纸幅面、比例不限;文件U盘2份;多媒体演示文档1份。
4.6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费用、相关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费、成果文件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相关咨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管理费、评审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4.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4.8特别说明: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按照采购人财务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在深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调研的基础上,掌握保护区基本情况、找准困难问题;5月28日前,提供初设编制成果初稿,完成第一轮征询意见;6月3日前,完成第二轮征询意见并组织专家和部门技术审查;6月8日前,完成上报市林草局审议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8.保密要求:《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获取、使用,成果提交等要按照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9.人员要求:工作期间,要配置开展《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项目》必要的电脑设备及相关软件,委派经验丰富技术团队,专门到高黎贡山开展调研工作。
10.磋商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文件编制,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成果文件审核工作组织相关费用、税、费、不可预见费,以及实施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11.其他要求:
(1)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协商确定方案座谈、成果咨询、征求意见、成果审查、成果报批各阶段汇报时间,成交服务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阶段汇报、审查、成果报批需要的PPT汇报文件、不同版本形式的简本材料,并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规划汇报。
(2)本规划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成交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3.2磋商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证书)。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5日至 2022年5月11日(七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此时段内节假日不休。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磋商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shixc@126.com)进行信息登记或由磋商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到采购人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请与采购人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联系方式:0875-2167158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875-21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