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林业局办公区和住宅小区的管理,维护办公区和小区的和谐,现就办公区和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名称
(一)保山市林业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二)保山市林业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二、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局和小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物业管理条例》、《保山市林业局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任本项目经理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配备的保安队长需持公安机关培训合格的保安证书上岗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物业公司需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服务,承担机关大院和小区的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公共卫生,住户诉求处理等内容。
(6)无不诚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信用等级达B级(含 B 级)以上。
(7)其他事项,投标人可到小区现场考察,与局机关办公室和业主委员会沟通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招标时间: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不含节假日),投标单位代表携带单位“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到市林业局办公室报名。
五、招标方:保山市林业局,保山市林业局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付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2122861 传真:0875-2120748
保山市林业局 保山市林业局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