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局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项目
我市乡镇林业工作站站房大多建于八十、九十年代,因年代久远,站房出现陈旧老化,但林业站公用经费缺乏,加之后期林业站下划乡镇管理资金来源困难,维修改造存在困难给林业工作站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为改善林业工作站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市林业局根据县(市、区)上报和林业站实际情况,2017年市林业局用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安排了7个林业站危旧房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修缮加固改造。其中:隆阳区安排芒宽、杨柳2个林业站;施甸安排旧城、姚关2个林业站;龙陵安排龙江、龙新2个林业站;昌宁安排大田坝1个林业站。每个站安排维修改造资金15万元,共计105万元。
(二)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6〕296号 )、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精神,下达保山市2017年度木本油料提质增效6.5万亩(隆阳区1.5万亩、施甸县1万亩,龙陵县1万亩,昌宁县3万亩),项目投资650万元,其中:隆阳区150万元、施甸县100万元、龙陵县100万元、昌宁300万元。
(三)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016年,我市开展了新一轮采购工作,采购期限为三年(2016-2018年),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中介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7年完成保费210万元,并于上年对末完善部分进行了修订并签订了保险补充服务协议,解决了历年来的倒签单问题。
(四)国有林场改革经费
为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要求,2017年林业专项资金安排国有林场改革经费共30万元,其中:市级10万元、隆阳区5万元、施甸县5万元、龙陵县5万元、昌宁县5万元。资金已足额下达各县(区),目前已使用26.6万元,剩余3.4万元,其中市级已使用7万元,剩余3万元;隆阳区已使用5万元;施甸县已使用4.6万元,剩余0.4万元;龙陵县已使用5万元;昌宁县已使用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国有林场调研,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培训会,推进会,督促检查改革推进情况,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开展省、市级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文件精神,省级下达项目任务数(1)太阳能热水器任务4000户,其中:隆阳区1200户、施甸县800户、龙陵县1000户、昌宁县1000户。(2)节柴改灶任务5000个,其中:隆阳区1500个、施甸县1100个、龙陵县1200个、昌宁县1200个。(3)全市农村能源项目申报、组织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4)全市管理人员“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选拔、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及项目户的技术培训等。
(六)保山市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建设项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建设项目由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建设期两年,即2017年至2018年。
(七)龙陵小黑山2017年省级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国土面积2884平方千米。小黑山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范围为以小黑山自然保护区五个保护亚区为中心,辐射全县及县境内的龙川江、怒江两大流域、国际边境线。其主要监测对象为野生鸟类、迁徙候鸟(高山兀鹫、大雁、鹰)、水禽类等。近年来,并开展了对白眉长臂猿、灰叶猴、黑熊、绿孔雀等珍稀动物种群的日常疫病监测以及以茄子山水库、龙川江和怒江等重要候鸟栖息地及通道的监测。
(八)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我市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九)湿地保护项目
2017年,市财政分别下达了市林业局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湿地保护调查与宣传补助资金和省级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资金—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两项资金共16.2万元,主要任务是编制保山市湿地认定规范,开展湿地保护与宣传工作。2017年以来,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世界湿地日”暨湿地保护月宣传活动、全市湿地资源变化核查、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等工作;牵头完成了《保山市贯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和《保山市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起草和上报,待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湿地保护资金的下达,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18年,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将稳步推进,一般湿地认定、湿地保护地建立等工作将全面展开,湿地保护率将不断提高。
(十)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我局及时编制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共三项:一是落实管护机构(局机关及管护站)办公场所;二是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三是管护站办公设备购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要求,市林业局成立了以项目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具体业务由资源林政科和计财科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提交相关资料,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绩效自评指标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在开展此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各项目实施单位都非常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2017年度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4月8日,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5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配套资金万元。昌宁县下达大田坝镇林业站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20万元;大田坝镇人民政府自筹2万元均已到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目前,除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站综合用房修缮加固改造项目资金未全部执行外,其他6个林业站建设项目资金已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大田坝镇林业站,危房改造省级林业专项资金15万元昌宁县林业局正在下拨中还未执行、大田坝镇人民政府自筹2万元未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各县(市、区)林业局对下达项目资金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拨款审批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制、专项审计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投资效益。建设资金根据承包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提出拨付申请,并经乡镇政府分管项目、财物领导签署意见,由乡镇长签字后方可拨款。项目完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交回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验收后满1年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修金。项目资金严格财物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自觉接受县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财农〔2017〕39号)精神,下达保山市2017年度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6.5万亩(不含腾冲市)、补助资金650万元,截止目前,到位资金6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已于2018年3月底完工,在施工结束后,经各县区检查验收合格后已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出。截止目前,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650万元,实际支出650万元,支出率100%。
项目资金全部按照《云南省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保山市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采用的是县级林业局报账制、乡级报账制+县林业局备案报账两种方式。两种报账方式财务人员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把关,根据实施单位或施工队提供的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税务发票及其他支出单据县级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进行资金拨付、县级备案,做到分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方式及管理符合国家、省级财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的情况发生。
3、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10万元,省级切块资金160万元,市级预算50万元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21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签订保险服务协议,出具保单后,项目资金210万直接划入承保的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其中:赔付金额224.53万元、代查勘费36.21万元。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承保的保险公司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国有林场改革经费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于2017年4月8日,按照资金分配明细,资金足额拨付各县(市)。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配资金至相关林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林业专项资金安排国有林场改革经费共30万元,其中:市级10万元、隆阳区5万元、施甸县5万元、龙陵县5万元、昌宁县5万元。资金已足额下达各县(区),目前已使用26.6万元,剩余3.4万元,其中市级已使用7万元,剩余3万元;隆阳区已使用5万元;施甸县已使用4.6万元,剩余0.4万元;龙陵县已使用5万元;昌宁县已使用5万元。市级:国有林场改革经费10万元,已使用7万元。全部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相关支出。隆阳区:国有林场改革经费5万元,已使用5万元。其中:雪房坝林区道路修缮1.56万元,林区改善太阳能支出0.486万元,电脑购置费支出1.5万元,国有林场改革检查验收及材料包装费支出1.454万元。施甸县:国有林场改革经费5万元,已使用4.6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1.5万元以施林发〔2017〕111号关于下达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资金的通知。下达善洲林场1万元、摩苍林场0.5万元。截止2018上2月23日,两个林场工作经费已全部用完,县级工作经费剩余0.4万元。龙陵县:国有林场改革经费5万元,已使用5万元。三江口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差旅费支出0.815万元,编制资源报告支出0.1158万元,协调解决林地纠纷业务支出0.42521万元,检查验收车辆用油支出0.1085万元,档案收集整理0.53549万元;亮山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列支对接国改工作差旅费0.24万元;列支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购买1.63万元;列支国改工作检查验收费0.13万元;大坝国社联营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全部用于办公耗材支出。昌宁县:国有林场改革经费5万元,已使用5万元。县国有林场改革办使用改革经费20000.00元,其中: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办公费支出6101.6元,印刷费支出4618.4元元,会议费支出863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6.00元;天堂国有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全部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宣传牌的制作;鸡飞国有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其中:用于办公费支出4000.00.00元,印刷费支出1000.00.00元;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其中: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出1184.00元,办公耗材(纸、硒鼓等)支出3816.00元;西山国社合作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其中:用于更换国有林场改革相关牌子及印鉴章支出1570.00元,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支出2335.00元(发一组2200.00元;水壶70.00元,扫把、杯子、水管、锁65.00元),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市级督查接待费支出1095.00元;勐统国社合作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其中:购买档案柜支出2400.00元,购买A4复印纸(80g)10件x145.00/件支出1450.00元,购买回形针支出80.00元,购买订书针支出60.00元,购买长尾夹支出160.00元,购买晨光0.5中性笔支出26.50元,组织材料昌宁至林场往返机动车加油支出823.50元;八卦山国有林场使用改革经费5000.00元,其中:用于办公耗材支出2300.00元,打印复印材料费支出2700.00元。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会计财务处理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主管单位报账制核算。市、县(区)林业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全部用于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的支出,无挤占、挪用、违规抵扣资金现象发生,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5、保山市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建设项目
10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17年度执行项目资金4.07万元。
6、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省级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资金400万元,节柴改灶项目资金150万元,计550万元。农业切块资金5万元,省级农村能源培训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度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市级切块资金和能源培训尚未开始。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采取报账制,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隆阳区林业局2017年度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成。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采取报账制,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7、龙陵小黑山2017年省级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万元,已纳入2017年省财政项目和预算并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2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项目总投入资金2万,其中:项目监测通讯费支出1095元、银行业务短信费15元;项目监测培训及差旅费支出2220元;项目监测设备购置支出16670元。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所有项目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8、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资金8万元,其中:市级管理站4万元(支付差旅费、会议费2.4137万元,余款1.5863万元)。其余4万元于2017年4月,已分别拨付隆阳区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龙陵小黑山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用于的动植物监测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其中:市级管理站4万元(支付差旅费、会议费2.4137万元,余款1.5863万元);拨付隆阳区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用于项目监测培训及差旅费支出18500元,项目监测材料费1500元。无结余。);拨付龙陵小黑山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项目总投入资金2万(用于项目监测通讯费支出1095元、银行业务短信费15元、项目监测培训及差旅费支出2220元,项目监测设备购置支出16670元。结余16670元)
9、湿地保护项目
涉及资金两项,共计16.2万元,2017年内全部到位。其中:湿地保护调查与宣传补助资金2.6万元,2017年4月8日下达(保财农〔2017〕39号);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13.6万元,2017年11月7日下达(保财农〔2017〕190号)。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两项资金(16.2万元)共支出4.686万元,资金总体执行率为28.93%(其中:湿地保护调查与宣传补助资金2.6万元在2017年度支出和执行完毕;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13.6万元在2017年支出2.086万元,结余11.514万元转入2018年使用)。截至2018年5月17日,两项资金共计支出6.462万元,结余9.738万元,资金总体执行率为39.88%,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13.6万元)2017年11月7日下达,下达时间较晚,项目任务的推进速度受到影响。二是我市一般湿地认定办法和贯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市政府正在审批之中,尚未正式出台,相关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10、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7年5月底到位,到位率100%。项目总投资10万,其中:落实管护机构办公地点租赁费已支出4.781333万元,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项目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支出1.84513元,截至目前,我局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626463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2017年度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项目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林业站职能作用将得到更大的发挥。解决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办公生活条件,为全面建设标准化林业站创造了良好基础,强化了基层林业站的窗口作用,确保了乡镇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林业站“宣传、管理、组织、保护、指导、服务”的职能,全面完成林业各项生产任务;宣传与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实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项保护行动,扎实开展造林护林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和天然林停伐制度,乡镇生态效益明显改善,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2、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
(1)数量指标(12.5分)
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任务6.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
(2)质量指标(12.5分)
结合各自木本油料基地情况,各县区科学选择了对低质低产的核桃实施复壮改造(面积为6.1万亩,措施为施肥、树干涂白和整形修剪)以及对澳洲坚果进行品种改良(0.4万亩),实施对象合格率为100%、实施方式合格率为100%,实施面积合格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
(3)时效指标(12.5分)
按照时间进度安排,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6.5万亩任务已于2018年3月底完工,时效指标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
(4)成本指标(12.5分)
保山市各县区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所有支出全部控制在投资概算范围内,没有产生额外的费用,成本控制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0分)
由于实施对象为低值低产的经济林果,处于初产期,平均每亩干果产量约15kg,预计实施复壮改造后,每亩产量可达27斤,产量增幅达80%,按照每斤25元测算,每亩每年可增收300元,6.5万亩基地可增收1950万元。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
(1)社会效益指标(7.5分)
根据各县区推算,保山市2017年6.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带动周边村庄就业人数达4.3485万人,提供4.3485万个工日,按每个工日100元计算,获得434.85万元的劳动收入,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
(2)生态效益指标(7.5分)
通过品种改良、树干涂白、整形修剪、中耕施肥等措施,有效改善核桃林分状况,优化林木结构,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时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立地条件恢复,有效控制核桃病虫害,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
(3)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影响(7.5分)
通过对核桃树施有机复合肥、整形修剪、树干涂白以及对澳洲坚果进行品种改良后,在3年以内核桃树、澳洲坚果均会得到充足的营养和生长空间,经济林果将实现高产、稳产、丰产目标,进而保证农户收入持续增收,对于巩固好发展好现有木本油料产业基地是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分)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召开现场会现场示范澳洲坚果品种改良、修剪、涂白、施肥等措施,让农户在享受项目补贴政策的同时学会了丰产措施,项目区群众对项目技术服务均达到90%以上。综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分值10分,自评10分。
3、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总结、完善2017年保险工作,开展好2018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提高保险覆盖面,特别是使边远山区的群众不因野生动物肇事而返贫,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国有林场改革经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全市23个国有(国社合作)林场改革工作;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督查、业务指导工作3次,有督察报告;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业务培训3次,共培训101人次;2017年7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非试点县市级验收工作,施甸、龙陵、昌宁县评定等级为优秀;2017年10月按时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验收申请;2018年4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工作,我市评定等级为优秀。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国有林场改革后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达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已达到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进一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通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在起到“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目标同时,已达到达到“保生态、保民生”的效果。可持续效益:国有林场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状况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国有林场改革,积极落实在林场工作的人员按照乡镇基层站所职工福利待遇有关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及各项保障,保证林场干部职护林积极性。改革后林场职工满意度达100%
4、保山市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建设项目
通过调查逐步摸清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分布区域及概况,为生态建设夯实种源基础,为林业产业发展打牢技术基础。
6、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可以使农村劳动力从繁忙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有力于其它产业的发展。通过清洁能源的使用,有效降低薪柴、煤炭等能源的消耗,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同时,用户家庭既卫生又方便,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7、龙陵小黑山2017年省级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2017年小黑山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按时完成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迁徙动物的变化及疫源疫病的流行趋势;依托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龙陵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县野保办等多次开展了多形式的疫源疫病监测宣传工作;依托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龙陵县森林公安局组织管护人员巡山清套,严防盗猎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对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等区域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及时制止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活动的人为干扰;充分利用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管理系统平台,按时完成周报或日报工作。
8、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抓好监测防控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性,普及保护鸟类和预防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盲目恐慌心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增强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预防和降低发生疫情的风险。2017年全年未发现野生动物疫情。
8、湿地保护项目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50分)。开展了全市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和湿地资源年度变化核查,牵头起草并上报了湿地认定及保护修复方面的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全年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分45分。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30分)。自然湿地保护率较上年度不断提高。全年基本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分27分。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保障市级年度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部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分10分
9、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按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已完成项目准备阶段和实施前期工作。通过落实管护机构办公地点,改善了管护机构工作条件;管护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在管护站办公设备方面由于管护站建设未竣工验收,管护站办公设备尚未购置。截至目前,各项指标完成如下: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业务经费支出6.626463万元,完成总指标的66.26%。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66.26% ,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100%,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管护机构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了保护区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保护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项目实施工作中,项目建设单位一是要根据任务早安排、早规划、早设计,确保施工工期。二是要把好设计关,同时与各级政府多沟通、多协调,确保项目按照设计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国有林场改革经费下达后,在使用过程中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相互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要求使用资金,无挤占、挪用、违规抵扣资金现象发生。资金使用规范性、与方案相符性、资金到位时效、管理制度建设等均符合要求。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各县(市、区)林业局已经在所属乡镇辖区范围内的集镇、村(社区)、项目受益集中区域进行公开,并通过年度全县林业工作会议、林业职工会议和林业局门户网站等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进行了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县(市、区)将项目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应用到林业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水平。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此次自评,更好的体现了乡镇林业站下划乡镇后,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林业站建设的高度重视,从资金投入、业务指导给予的帮助和关心。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依法依规,客观实际评价,敢于找出短板,直面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方面,基层林业岗位不稳定,人员流动大,缺乏开展绩效评价的专业人才,加之各级对绩效评价业务培训较少,绩效评价水平和成效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在项目建设中,缺乏工程管理人员,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问效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上级部门多举办项目绩效工作业务培训,多深入基层指导项目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和内部管理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大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到有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林政资源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项目实施难度大。目前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每亩补助100元,全部为直接费,市县级在项目的作业设计、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环节开支较大,而又没有项目间接费用,工作经费较紧张。建议上级部门参照森林抚育补贴、省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给予市县级一定的间接费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省级项目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