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设6个二级单位,参加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有7个。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保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保山森林支队、西南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的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1)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资源林政科、政策法规科、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核桃产业办、林政稽查支队等10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一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保山市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所。8个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龙陵小黑山管护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部门绩效目标二: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部门绩效目标三:项目是否开展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采伐限额计划,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农村公益林建设工程可研报告,防护林工程可研报告,自然保护区申报及续建设,苗圃、采种基地项目申报,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2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2017年市级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实行分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方式及管理符合国家,省级财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发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上级下达市级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评价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又分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分别对应以下7个三级指标:1.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2. 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3. 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4. 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5. 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6. 职责履行的真实性、相关性;7. 履职效益的真实性、相关性。指标体系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指标解释说明和评分标准。
(3)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绩效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三大项指标又具体细化为预算执行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数量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质量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时效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成本指标15分,自评得分15分;经济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7分;社会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8分;生态效益指标7分,自评得分6分;可持续影响指标7分,自评得分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得分9分。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为后续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市2017年市级财政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市级财政下达项目前期经费2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定明确、合理,相关性强,预算配置合理、科学,自评分1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强,资产管理规范,合法合规,自评分30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产出真实、相关性强,当年任务已全部完成,自评分3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果真实、相关性强,自评分2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发现部分预算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和工作任务未在预算年度全部完成。以后工作中,将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争取相关资金尽早下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整个项目。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市级财政经费整体评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