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19-06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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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开展了新一轮采购工作,采购期限为三年(2016-2018年),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中介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18年完成保费210万元,并于上年对末完善部分进行了修订并签订了保险补充服务协议,解决了历年来的倒签单问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23起,其中:人伤案336起,财产案1187起,赔付金额233.44万元,受益农户1812户,代查勘费44.89万元。人伤案件336起(含死亡1人),人伤案件赔付131.49万元,致人伤案件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和黑熊;物损案件1187起、赔付金额101.95万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和黑熊等。目前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保险经纪人,对理赔案件赔款是否到账的情况也做了不低于10%案件抽查回访。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10万元,省级切块资金155.7万元,市级预算60万元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210万元。结余5.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签订保险服务协议,出具保单后,项目资金210万直接划入承保的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其中:赔付金额233.44万元、代查勘费44.8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承保的保险公司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投资210万元。

(2)质量指标,完成保险服务协议组织实施理赔。

(3)时效指标,完成保险服务协议时限。

(4)成本指标,完成保险服务协议标准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人民群众财产得到保护、老百姓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加强,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3)生态效益指标,野生动物数量得到了增加。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开展好2019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提高保险覆盖面,特别是使边远山区的群众不因野生动物肇事而返贫,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23起,其中:其中人伤案件336起(含死亡案件1起),物损案件1187起;受益农户1812户,损失赔付233.44万元。通过办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转嫁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在有限的资金中顺利进行和保证质量。

2、存在问题

(一)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理赔工作困难;查勘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二)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三)政府补偿转变为商业保险后,改变十多年来由于市县政府财力困难,补偿费过低影响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的实际。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

3、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