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19-062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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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设8个二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保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保山森林支队、西南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的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1)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资源林政科、政策法规科、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核桃产业办、林政稽查支队等10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一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保山市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所。8个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龙陵小黑山管护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2、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3、项目是否开展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共计155.7万元,支出共计 资金安排分别为: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5.7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21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我局结合实际及部门预算工作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档案,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从经费收支、审批报销、财务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根据《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8]12号)文件,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2018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23起,其中:其中人伤案件336起(含死亡案件1起),物损案件1187起;受益农户1812户,损失赔付233.44万元。通过办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转嫁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三)自评组织过程

2.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市2018年市级财政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林业站“宣传、管理、组织、保护、指导、服务”的职能,全面完成林业各项生产任务;宣传与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实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项保护行动,扎实开展造林护林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和天然林停伐制度,乡镇生态效益明显改善,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下达资金为155.7万元,使用情况为:2018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全部投入项目使用,使用情况良好。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按市政府《关于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逐级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项目建设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了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化,为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建设基础。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凭证聘用”、“执证上岗”、“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化。三是加强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结合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深入各县区就项目区划、工程施工、资金使用、自检自查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领导小组的每一位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职责履行,我局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各自的岗位职责,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思想保障,积累了的经验,为实施其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部分农户洗澡间没有盖好,影响安装进度,建议在今后项目实施前加强宣传,积极督促项目户提前做好准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时间跨度较长,导致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成,建议今后项目优先考虑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农户,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能源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灶等清洁能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现目前的任务数仍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

(2)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门整体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方面经验缺乏;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3)一是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够及时;二是资金投入较小,监测设备不足;三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4)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项目实施难度大。目前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每亩补助100元,全部为直接费,市县级在项目的作业设计、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环节开支较大,而又没有项目间接费用,工作经费较紧张。

2、整改情况:

(1)通过项目的实施,积累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

(2)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在项目建设中,领导重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作业设计编制科学规范,具有操作性;保障有力,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资料齐全完整;投资、工期控制基本合理,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效益明显;所确定的绩效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得到提高,建设成效显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历年来,保山市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追踪工作,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项目管理。采取责任承包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县、乡行政领导挂片、干部挂村制度,做到1名县级领导负责1个片区、1名乡镇领导至少负责1个村民委员会。形成了层层有机构、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规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见成效。保山市在接到任务下达文件后,第一时间将资金和任务通知到各有关县(区),并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实施。各县(区)按照要求,将任务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将项目有关要求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方才纳入项目规划实施。

3.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群众赶集和县乡村会议大力宣传项目的目的意义、建设程序等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识和认知度。此外,要求各县区在交通便利、建设样板,达到示范带动的效果。

4.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县区林业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适时召开现场会,严格各项生产工序的操作方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员的作用,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队和农户按丰产栽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提升了农户管理水平,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

5.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业务人员、工程监理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察,坚持安全、质量、进度并重,切实履行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建设。严把项目验收关,在项目竣工后,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再上报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同时,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