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19-0627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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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8〕2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项目经费70万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协调有关科室开展自评工作。为了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持续改进单位在项目执行方面的工作,安全管理绩效,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018年期间,每个季度按照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要求,认真填写季度项目绩效跟踪表,实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70万元,为市级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和资金投入,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手续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中“党报党刊征订”、“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议”两项数量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2018年的党报党刊征订和会议费用多从公用经费列支,不挤占项目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本指标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两项费用相应减少;“管护站及护林点的建设和维护”、“管护站及护林点办公家具、床等购置”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预算多,实际支出少;“物业管理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不占用项目资金支付单位管理费,未列支“物业管理费”。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2018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中,产出指标中的“党报党刊征订”、“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议”两项数量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2018年的党报党刊征订和会议费用多从公用经费列支,不挤占项目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两项费用相应减少;“管护站及护林点的建设和维护”、“管护站及护林点办公家具、床等购置”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预算多,实际支出少;“物业管理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不占用项目资金支付单位管理费用,未列支“物业管理费”。

改进措施:加强各股室之间沟通协作,督促各部门按项目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资金管理,严控资金使用进度,争取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执行,年底达到预期指标值。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明细执行。截止2018年12月,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情况较好,但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三是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