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资金-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
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
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
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险理赔
2019 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 1459 起,其中:
人伤案 408 起,财产案 962 起,赔付金额 305.21 万元,受益
农户 1654 户,代查勘费 39.54 万元。人伤案件 408 起,人
伤案件赔付 182.54 万元,未结案件 4 起(伤者姓名 1:吴占
竹;地点:腾冲市北海乡新乐村;估损金额:3000 元。伤者
姓名 2:张绍芹;地点:腾冲市明光镇麻栎社区;估损金额:
2000 元。伤者姓名 3:杨永禄;地点:腾冲市腾越镇上勐连
村;估损金额:3000 元。伤者姓名 4:吴王宠宽;地点:腾
冲市猴桥镇箐口组;估损金额:2000 元),因伤情较重,涉
及到后续治疗和伤残鉴定,未能结案,预留足额资金,估损
金额 4 万元,因还未做伤残鉴定,尚未结算相关费用;致人
伤案件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物损案件 962 起、赔付金额
1
122.67 万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
物损案件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等。
到 2020 年 1 月上旬全面完成 2019 年度案件的审核和理
赔工作,目前已经在抓紧和农户核对并提交新的赔款账户,
其它所有案件涉及的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项目资金总金额 90 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野
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资金 90 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 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工作任务已
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支出 305.21 万元,
完成总指标的 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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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指标完成 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
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
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 99 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分值 10 分,
自评分 10 分;项目完成进度分值 30 分,自评分 30 分;资
金支出进度分值 30 分,自评分 30 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
任保险赔付分值 20 分,自评分 20 分;受益对象满度分值 10
分,自评分 10 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
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
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
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3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
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理赔工
作困难;查勘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
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
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
一定的道德风险;
3、政府补偿转变为商业保险后,改变十多年来由于市
县政府财力困难,补偿费过低影响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
的实际。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
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
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
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
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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