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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0-0629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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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019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9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7.30万亩,实际完成17.30万亩,合格面积17.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1、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6.60万亩,其中隆阳区6.60万亩、施甸县2.00万亩、龙陵县3.00万亩、昌宁县5.0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2、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70万亩,其中隆阳区0.50万亩、昌宁县0.2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合格面积0.70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档案建设、工程管理,确保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事前的质量把关、事中的督促指导、事后的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 号),吃透了文件精神,确定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19]26号)精神,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我站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00万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4.92元。2019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8万元,实际到位5.0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建设、工程管理项目检查验收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19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3级指标22项,总分值90分,自评得88分。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50分,自评得分48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15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3项,未完成3级指标2项

1)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9项,分值25分,自评得分23分。

①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1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县级上报的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指导县区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科学指导项目组织实施。

②陡坡地生态治理市级年度实施方案,分值4分,自评得4分。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方案》,按照程序上报省林草局进行了备案,下发到各工程县区指导作业设计编制。

③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分值1分,自评得0分。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

④新一轮退耕还林市级年度实施方案,分值4分,自评得4分。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省林草局进行备案,下发到各工程县指导作业设计编制。

⑤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0分。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形成报告。

⑥配合省级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省林草局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推广。

⑦陡坡地生态治理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1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县级上报的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查审批,并指导县区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科学指导项目组织实施。

⑧配合国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国家林草局开展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推广。

⑨退耕还林任务,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19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7.3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4项,分值18分,自评得18分。

①当年造林成活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和年度检查数据库,造林成活率在86%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②任务完成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7.3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

③造林第五年保存率,分值4分,自评得4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和国家林草局检查结果,第5年保存率均在80%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④造林第三年保存率,分值4分,自评得4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年度验收数据库和省林草局检查结果,第3年保存率均在80%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4分,自评得4分。

①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3分,自评得3分。

①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分值3分,自评得3分。各县区均按照16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现金补助1200元/亩,按照退耕农户花名册通过“一卡通”分3年兑付给农户,其中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6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6项

1)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①产业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建设的退耕还林地块成用材林成林后、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按80%的经济林面积、每亩价值4000.00元测算,13.84万亩经济林达产后,每年可为退耕农户增收5.54万元;按20%的用材林、每亩蓄积12m31000元/m3测算,3.46万亩用材林可为农户带来木材收入4.15万元。总共能够实现9.69亿元的收入。

②政策性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19年实施的退耕还林任务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2.08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①提供就业岗位。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43.25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4,325.00万元。

3)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①增加林地面积。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17.30万亩退耕还林地块所种植的树种为用材林和木本油料树种,成林后能够增加林地面积17.30万亩。

②增加森林覆盖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建设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地块成林后能够为项目区域增加森林面积17.30万亩,将项目地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4)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①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5分,自评得5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产力、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①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推广运用,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自评得10分,绩效指标自评得88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推进生态建设奠定了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问题

一是个别方案协调、沟通、汇报不够,精准对接度不高,实施进展相对缓慢;二是补助资金较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还存在缺口

(三)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协调、沟通、汇报力度;三是退耕还林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四是在开展项目预算申报、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均未明确绩效目标定量评价分值。建议在今后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并明确定量评价分值。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0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