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1-070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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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46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根据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由省、州(市)、县按每亩0.1元标准分三级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到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经费97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9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当日扑灭率未达到目标原因:2020年发生两起火灾均因雷击原因引发,且着火点均为海拔在2300米以上人迹罕至、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高黎贡山附近。一是道路不便。自接到火警以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前往指挥扑救,但由于没有可通达火场的道路,扑火人员携带装备徒步攀爬4-5小时左右到达火场;二是物资保障困难。因高黎贡山林下腐殖层较厚,火场由地表火转变为地下火,直接扑打困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清理,加之山高坡陡,后勤保障困难,所需水源无法及时送达。鉴于以上原因,对我市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造成较大困难,遵循“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为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未能实现当日扑灭,导致未达到既定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雷电天气活动范围,加强预警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专业队培训,针对性开展扑火机具操作、紧急避险等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体能训练,做到专业技术精,灭火能力强;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扶持,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其中: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资金保障力度不足。由于各级财政困难,森林防火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低,特别是防火隔离带设置密度较低、防火通道网络化建设差、预警监测和通讯保障手段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困难,极易蔓延成灾。六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2.建议:一是将防火基础项目纳入规划。《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中明确规定“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实施”,由于没有国家项目支撑,各级财政保障困难,造成林区森林防火通道网格化建设密度低,不利于扑救队伍和装备及时到达火场有效处置。建议:将森林防火通道纳入市级规划,按照项目管理,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建设费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增加草原防火经费。机构改革之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原有森林防火职责上增加草原防火的职责,但是目前仅有森林防火经费,草原防火方面无任何经费支撑,防控难度大。三是督促乡镇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46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省级下达保山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3笔,共计111.18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4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18万元,合计111.1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已支出45.1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92%。1.数量指标。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2020年全市因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原因为:项目按计划实施,将在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按计划实施,将在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4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九、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十、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8月13日,局党组会议对该项目进行研究并同意建设。10月26日,保山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并同意建设。12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方案,同意报送省林草局评审。12月10日,省林草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2021年4月27日完成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中标。目前合同已签订,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裁员管护)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46号)文件,批复保山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425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未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80%。一是县(市、区)林草局和方案编制单位采取现场踏勘、无人机升空模拟和电脑比对分析,确定了新建137个视频监控点位,确保森林可视监控范围最大化;二是《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级审批;三是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已进入利旧铁塔改造、新建铁塔林地征占用报批等工作,预计8月底将完成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100%。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100%。通过长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2020年8月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因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该项目属于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需市、县财政部门投入建设资金,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该项目涉及到查勘选址,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精准度,市林草局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必须对拟建设点位进行无人机观测和电脑模拟可视范围,涉及工作量大。三是为确保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市、区)林草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2次,确保方案选址合理,费用可控,操作性强。四是在省级专家评审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修改与完善。五是招标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原因,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协助做好施工勘察设计工作。协助承建单位对前端监控建设位置、监控重点范围、点位建设方式、详细建设要求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形成具体的施工方案。二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三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五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得分96分,绩效自评为优。其中: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十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腾冲市资金缺口较大。腾冲市地处边境,辖区内有中缅边境、高黎贡山、北海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且边境一线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建设成本较高,腾冲市财政为省级直管,市级财政不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导致资金筹措较为困难。二是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受阻。腾冲市、龙陵县毗邻缅甸,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边境一线因疫情影响、雨季来临可能会导致项目进展受阻,从而影响全市项目实施进度。

2.建议:市林草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筹措到位,项目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省级、市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险理赔

2020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982起,其中:人伤案件589起(死亡案件2起),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286.87万元,受益农户1982户,代查勘费55.92万元。致人伤、亡案件赔付金额162.12万元,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124.75万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物损案件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等。到2021年1月上旬全面完成2020年度案件的审核和理赔工作,目前已经在抓紧和农户核对并提交新的赔款账户,其它所有案件涉及的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

(二)公众号宣传

于2019年9月委托保山市古道荣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是全市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工作开展情况和防灾减灾等知识发布平台,开发费用10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390.73万元;资金组成:1.上年结转资金147.73万元,2.当年财政拨款2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和“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支出286.87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预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控制疫病,不造成大规模疫病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草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地处全球两条候鸟迁徙通道的实际,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5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5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工作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等。

2.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监测机构的预警哨卡作用;二是向上建议争取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项目资金总金额20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6月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完成设备采购和部分设施建设,资金执行率28.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5.74万元,完成总指标的28.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5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季节气候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精准地、科学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2.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正按方案计划时间有序开展当中,预计2021年全部实施完成。

九、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十、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十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三)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等。

2.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费95万元。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2、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3、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亩;人工造林688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亩。规划总投资20583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440.35万元,占总投资的66.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9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8.9%;预备费9801.69万元,占总投资的4.8%。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编制经费95万元,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到位后,市林草局及时支付50万元,剩余45万元,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50万元,没有截留项目资金,更没有挪作他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涉及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总分95分。规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对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生态建设短板,确定了以中心城市面山增绿增质添彩为重点,通过实施墓地植绿遮挡,砂石场植被恢复,绿色廊道工程,荒山荒地、陡坡耕地人工造林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为今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实施提供指引。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年3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

3、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存在问题

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三)建议

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500万元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耕地保护政策,明确指出:“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人工造林68800亩,按地类分:荒山荒地11400亩,坡耕地57400亩。经核实中心城市面山坡耕地大多数为基本农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保护政策,市林草局已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请编制单位重新调整规划,将坡耕地造林从规划中调出,适当增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规模。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保护,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项目总金额32.50万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1号)12.50万元。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28号)2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2.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3.15万元,预算执行率71.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1.2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分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分值40分,自评分35分。

2.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项目总金额34.38万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农〔2020〕21号)4.38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资环〔2020〕27号)3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4.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8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4.05万元,预算执行率69.95%。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56.68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

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资金支出率不低于85%。

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分。

1.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分值5分,自评分5分。

2.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资金支出率69.95%,未达到85%,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3.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分值5分,自评分5分;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6元/亩,分值5分,自评分5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20〕9号)等部署和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作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阶段、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10万,并于2020年1月13日到账,实际决算数为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893个,涉及面积1127.1478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3041个,涉及面积1129.7876公顷,核查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536个,涉及案件478起,不予立案134起,已查处案件280起(其中:行政案件275起;刑事案件5起),尚未查处案件64起,案件查处率86.61%。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10.9708公顷,恢复植被面积24.0814公顷,执纪问责1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20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较上年净增3.010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较上年净增1.5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较上年净增275.8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109.6m3/hm2,较上年净增长0.9m3/hm2。上述森林资源监测各项指标均呈平稳增长态势,充分反映出全市森林生态更加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更加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2020年全市不含腾冲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205亿元。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10万元,执行金额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本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今年再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大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和带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22万元。因2019年度资金下达较晚,资金结余2.76万元。为此,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落实“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24.7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与“ 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0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24.7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0.0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2.76万元,市投资促进局拨入其他资金1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草局“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实际支出3.66万元,结余21.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2020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28户企业参加国内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暨招商引资活动5场(次),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即:“2020年云南高原特色森林生态产品选品及产销对接会昆明专场”、“2020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上海专场推介会”、“第一届西南坚果博览会”、“杭州.深圳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产销对接活动,一是充分展示了我市林草业发展成就,提高林产品对外知誉度。二是促进了产销对接,有效解决产品滞销等问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8笔,价值70.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云南农垦集团、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坚果产业专家组、山东省水发农业集团考察调研我市核桃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此外,湖北武汉疫情爆发期间,重点推荐6家企业核桃产品纳入省政府采购名录,成功采购核桃仁4吨,价值13.60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

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只是预算执行偏低,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上年度资金下达较晚,无法按原计划支出;二是因疫情原因,5场省外展出计划,临时调整为省外2场、省内3场;三是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费用原计划由州(市)承担一部分,但综合考虑到州(市)财政实际困难,最后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承担,州(市)级不分担。下步,保山市林草局根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重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0年度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10.00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共10.00万元(其中草原监管补助经费5.00万元,草原管护补助经费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00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0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当年支出率达到95.50%,达到了当年资金支出率大于80%的指标值要求,有效保障了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草原管护质量大幅提升。该项指标完成率为95.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产出指标总分4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达到95.5%。自评38.2分。

效益指标总分40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4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 《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7.34万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7.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人才经费执行5.96万元,执行率为8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34万元,执行金额为5.96万元,执行率为81.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0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2个岗位因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有2位人员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公益性岗位2020年初预算数为7.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5.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8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0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0年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0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比例政策调整,导致工资执行滞后。下一步将及时跟进政策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10万元,执行金额为5.88万元,执行率为82.8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人大政协“两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全市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草新贡献,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3月13日上午在永昌会堂召开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其中主会场约60人参会。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召开前制定了会议方案,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筹备做到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实现了召开会议的预期和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0.46万元(保财预〔2020〕131号)。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0.46万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1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迅速高效传达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