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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706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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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53万元,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4.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8分,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半年一次补贴,具有时限性,扣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

3、建议

生态修复为长期工作,建议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营林生产计划任务

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6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万亩。截至2020年11月底任务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审批、业务培训、现地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 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精神,于2020年2月12日下达我站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要求、“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8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7分。3级指标8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8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2)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6分,自评得14.5分。

①当年资金支出率,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分值8分,自评得8分。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10.00万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②2020年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其他项目:县级负责当年自检自查,省级负责计划下达后第三年复查。分值8分,自评得6.5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1.5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4分,自评得14分。

①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元(种苗造林费4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元、30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②退耕还草补助标准1000元/亩,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亩,现金补助850元/亩;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现金补助45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草第一年、第三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45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①减少水土流失效果。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人工造林成林后全市将新增17.25万亩林地,项目区植被盖度显著增加,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分值20分,自评得18.5分。因耕地保护新规的出台国土绿化空间受限,扣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一是通过实施以退耕还林为主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14.6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6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7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7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15.3万亩,除腾冲市实施的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种苗造林费12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200万元足额兑付外业,其他四县区14.9万亩,项目资金13360.00万元均未兑付(种苗造林费591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7450.00万元);二是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意见出台后,国土绿化空间受到限制,年度新增人工造林任务落实难度加大。

(三)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退耕还林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5.30万亩,实际完成15.30万亩,合格面积15.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1、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4.4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4.4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2、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9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合格面积0.9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控制、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1号)精神,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0万元,因工作需要报经市财政同意,调整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用途。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万元,实际到位4.7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预算目标管理使用,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0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8分。3级指标10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0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退耕还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20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5.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造林面积合格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5.30万亩,造林成活率一般地区达85%以上,干热河谷地区达70%以上,造林面积合格率100%。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

(3)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分。

2020年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10分,自评得8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分2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4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各县区均按照4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3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4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4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4项

(1)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政策性收入。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 15.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退耕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1.836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0年实施的15.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38.25万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3825.00万元。

(3)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增加林地面积。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2020年15.30万亩退耕还林成林后,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5.30万亩。

(4)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在造林期间开展了督促指导,项目完成后,县级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15.3万亩,除腾冲市实施的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种苗造林费12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200万元足额兑付外业,其他四县区14.9万亩,项目资金13360.00万元均未兑付(种苗造林费591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7450.00万元);二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每年市级安排10.0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