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加挂保山市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定事业编制 6 名。其中,站长兼主任 1 名(正科级),副站长兼副主任 2 名(副科级)。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人,在岗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单位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营造林工程31.85万亩。依托中央、省等项目支撑,开展营造林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万亩。开展义务植树500万株。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收入15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1.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万元,项目支出16.05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全年的基本支出为13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10万元,机构运转经费支出14.9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认真执行财务管理政策。按照市林草局的管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市林草局制定出台的《财务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使用财政资金。计划2020年完成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相关制度修改完善。
2、认真执行报账审核制度。我站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严把关”的原则,实行经手人填报,领导审核、会计审核、出纳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合规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准确掌握单位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修改不足,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控制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
(二)自评指标体系
结合我站职能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在确保原有一、二级指标不变的前提下,补充三级指标26项,形成了完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自评体系(详见表1)。
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表1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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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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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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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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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目标设定 |
目标依据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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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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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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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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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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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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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 |
预算编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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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编制预算,预算编制详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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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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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中足额保障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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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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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中,明确重点工作,确保优先安排重点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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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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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厉行节约和各项审批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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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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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预算调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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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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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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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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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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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 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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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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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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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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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制透明,管理办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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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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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经过评估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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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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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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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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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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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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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有专人保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确实不能用的进行规范的处置,实物和财务账一致,处置资产资金足额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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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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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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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履行 |
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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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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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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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导小组有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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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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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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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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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提升率是否可量化,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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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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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所在地区宜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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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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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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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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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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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确定了绩效评价负责人,专项负责评价工作,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收集资金支出基础资料、数据采集和核实等基础工作,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职能职责、项目特点和工作现状,补充完善了三级评价指标,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评价工作,圆满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市生态修复产业管理站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逐渐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自评得分98分,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分值7分,自评得7分。确定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2020年底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任务完成率为100%。设定的目标任务有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文件,完成情况有作业设计、批复、工作总结、调度表佐证材料。
2. 预算配置科学。分值8分,自评得8分,科学测定了基本支出控制率、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7.05万元,支出137.05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预算16.05万元,支出16.05万元,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支出。2019年预算、决算“三公经费”2.38万元,2020年预算决算“三公经费”1.07万元,变化率为-55.04%。
(二)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有效。分值15分,自评14.5分。2020年我站财政预算、决算均为153.1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均为1.07万元。因预算调整率为29.47%,扣0.5分。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确保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2. 预算管理基本规范。分值12分,自评11.5分。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职能职责有调整,原有的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及时修改完善,扣0.5分。我单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管理,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三是大额支出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五市强化组织学习,借助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3. 资产管理基本规范。分值3分,自评2.5分。部分资产达到报废年限但是未申报报废,扣0.5分。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中,我站认真执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管理,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人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努力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服务到位。分值30分,自评29.5分。因人员少,分工不细致。扣0.5分。2020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在市林草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紧密团结,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三张牌和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创新开放之城为契机,全力国土绿化、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治理扶贫、生态产业发展扶贫和国有林场改革等生态建设工程,圆满完成了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牵头负责的林业脱贫攻坚与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工作和市林草局党组安排其他有关重点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一份力量。
1、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确定的31.85万亩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政策、方针,不断提高人们生态文明意识;二是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保山市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引领2020年的退耕还林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工程管理的“三关”服务工作,即事前管规划设计关、事中管督促指导关、事后管跟踪问效关,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作业设计的审查,并指导修改完善,完成了除新一轮退耕还林以外所有作业设计的审批;三是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县、山头地块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与批复的作业设计吻合,建设质量达到设定目标,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四是四是认真分析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运用。五是开展了营造林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等归档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31.85万亩的目标任务,建设周期内争取到项目资金26200.00万元,2020年投入15490.00万元。
2、牵头开展林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了2020年林草行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共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3.7615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424亿元、占80.9%。
(1)获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15940.0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3.3%,完成营造林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为年度任务17.25万亩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3万亩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8万亩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1万亩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2万亩的100%。
(2)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90.8589万亩,2020年新增22.8589万亩,到位补偿资金6276.695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6%。涉及9.2352万户农户、面积173.7892万亩,补偿金1737.892万元,户均年增收188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万户、面积46.2697万亩,年获得补偿资金462.697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30元。
(3)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569.7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17.4%。涉及20.0445万农户、面积503.2275万亩,停伐补助资金5032.275万元,户均年增251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0913万户、面积107.2484万亩,年获得补助资金1072.484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0.262万元。
(4)落实护林员6973名(生态护林员4624名,公益林、天然林一体化管理护林员2349名),获得管护补助9686.431万元,其中:购买生态护林员意外伤害保险、装备和培训费用166万元,护林员管护工资9520.431万元,覆盖卡户5186户、管护补助5611.9269万元,卡户年增收1.0821元。具体为: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2349名(户)、管护工资5161.431万元,户均年增收2.2万元,其中覆盖卡户562户、管护工资1086.927万元,户均年增收1.93万元;生态护林员4624名、管护补助4359.00万元,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12.94%,全部为卡户,其中:2020年隆阳区新增530人、资金265.00万元,7月已全部上岗开展巡山护林工作。
3、全力开展脱贫攻坚林地保障工作。2020年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30件,面积1106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资金288.08万元,其中:易地搬迁4件、面积424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223.13万元,全力保障了扶贫工程建设推进。
4、认真组织开展林草实用技术培训。2020年全市林草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持续发力,全市林草系统不断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建立各类产业示范基地,举办技术培训班31期,培训技术人员及林农2347人次,有效服务精准扶贫和助力乡村振兴。
5、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和村庄、集镇绿化覆盖率调查,提升乡村绿化颜值。
(1)组织开展森林乡村申报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分配我市森林乡村名额120个,其中:国家森林乡村53个,省级森林乡村67个。按要求编制了《保山市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认真组织森林乡村申报工作,我站分别于3月27日、4月15日、4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2020年森林乡村推荐材料评审会议,对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拟推荐上报的113个森林乡村(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39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74个)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全市2019年申报国家森林乡村23个,获批23个;2020年申报森林乡村113个(国家森林乡村39个,省级森林乡村74个),74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全部通过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评选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2)扎实推进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云林生态〔2020〕5号),启动了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全市共有950个行政村,8414个自然村,176个集镇,经省级抽样,共抽取我市5县(市、区)70个乡(镇、街道)253个村(居)委会176个集镇共429调查单位。为做好调查工作,编制了《保山市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保山市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培训会议,邀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专家进行授课,及时安排布置调查工作。按《云南省2020年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云南省2020年集镇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内业判读、外业核实、市级抽样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保山市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报告》、《保山市集镇绿化状况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51.21%,集镇绿化覆盖率35.18%,均超《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绿化覆盖率30%的指标要求。
6、配合省级完圆满成了2020年林业综合考核检查工作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林业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6号)精神,省考核组2020年8月5日抵达保山对我市2019年度林业双增、退耕还林工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于9月16日结束,历时42天。2020年林业双增检查共涉及隆阳区20个乡镇(街道)、74个村委会,268个村民小组,检查面积109569亩,1189个小班,其中:人工造林71769亩,1078个小班;封山育林37800亩,111个小班。按检查类别分:成效检查(2016年保存率)28014亩(人工造林20124亩、封山育林7800亩);成活率检查(2019年新造林)81555亩(人工造林51555亩、封山育林30000亩)。在检查工作中,我站抽调3名项目管理人员全程陪同检查组开展检查。
7、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大户与民争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根据保山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保检建〔2019〕2号),反映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02—2006年)大户与民争利情况,根据检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由我站牵头组成检查组,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8日,在各工程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五县(市、区)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级抽查,着重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各地在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同时随机抽取未发现问题的大户进行抽查。检查组先后到5县(市、区)16个乡镇31个村(社区),与35户承包大户109户农户交谈,其中电话访问大户3户、农户4户。于2020年2月12日完成了市级抽查工作,并向保山市检察院和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市级落实检察院反馈的《检察建议书》情况报告,向县级政府、林草局移交了市级抽查问题线索,同时出台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5号),制定了《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工程和资金管理,对保护退耕农户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8、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前期工作
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促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保护天然林,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保山拟利用开放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模式为ppp。我站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储备林前期工作,成立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市级初审专家组,做好项目的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分别于7月13日、7月27日、8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腾冲市、昌宁县、隆阳区、施甸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现龙陵县、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储备林可研报告均已通过评审,除昌宁县(1月22日)可研报告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外,龙陵县、隆阳区、施甸县可研报告发改部门都已批复,龙陵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2020年11月27日成功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隆阳区、施甸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已通过市、省财政部门入库审查,并上报财政部。全市拟建设国家储备林104.03万亩,其中:森林抚育84.53万亩,现有林改培10万亩,集约化人工栽培4万亩,林下经济5.5万亩。投资74.91亿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59.92亿元,自筹14.99亿元。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沿造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攻坚战、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开展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生态修复调查工作,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生态修复规划方案》,完成局办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10、《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林草局的安排,积极配合中标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2019—2035年)。规划总面积48.18万亩,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人工措施为主、自然修复为辅的工程措施,对墓地、砂石场、荒山荒地、坡耕地合理搭配乔、灌、草、花、藤进行增绿添彩,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共实施生态修复建设19.75万亩,其中:墓地植绿遮挡工程0.10万亩,砂石场修复工程0.22万亩,廊道绿化工程0.61万亩,面山人工造林6.88万亩,森林精准质量提升工程11.94万亩。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3.7%提高到66%以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力、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初步方案审查,现规划初稿已完成。期间还完成了东山森林公园生态修复方案、东山生态修复方案。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显著。分值25分,自评25分。通过营造林工程实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户经济收入;二是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获得了务工收入,增加了务农技能,扩宽了就业渠道;三是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生活质量;四是种植的经济林、用材林未来能够为农户带一笔可观经济收入。通过走访调查,各级工作人员、农户对我站所开展的服务态度、满意度在95%以上,人民的生态建设理念不断得到提升,进一步筑牢了人民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站2020年整体支出平稳合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预算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预算评价指标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站将认真组织学习绩效评价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完善,指导今后绩效评价工作常规化开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今后项目预算和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一直以来,我站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工作,在单位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经围绕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凡属于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均通过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报账单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报账手续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借助“三会一课”、行政业务会议、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平台、法治在线学习平台等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学习、线上线下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浪费主义,全力提升单位的服务品质,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认真履行退耕还林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不定期深入工程县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报账手续齐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价值,促进农户增收脱贫。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