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4个,资金2410.97万元,其中:保山管护局开展项目14个,资金579.63万元;隆阳分局开展项目15个,资金590.44万元:腾冲分局开展项目15个,资金1240.90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81443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实施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保障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2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印刷费826.11元、差旅费82,738.00元、会议费11,340.00元、劳务费85,21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7.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护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
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
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加强基层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接待服务等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3)项目资金投入有限,特别是高黎贡山地跨怒江、保山两州市,高黎贡山作为云南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有限,制约着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办公费949.67元、差旅费48,742.00元、会议费2,490.00元、委托业务费4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4.03元、其他交通费用5,194.3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为保护区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边界基础数据,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周边社区群众充分认可、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下一步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将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服务保护区、周边社区,促进保护区稳定发展,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56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发展,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大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对建设健康稳定高效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将高黎贡山纳入国家层面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实施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认真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办公费800.00元、委托业务费559,2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专项保护规划》(2019-2028)项目编制,并提交文本50本,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进一步摸清国家公园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对象分布状况和存在的威胁隐患,制定针对性保护对策,确保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合理规划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布局,实施设施建设,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综合服务等功能。
指导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坚持保护第一,打造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开发和生态旅游的发展利用使社区群众得到受益,群众基本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科等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保山管护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用于在国家林草局和绿色时报协助下,到北京王府井举办“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山”展览,以图文的方式展示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相应的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用图片展现云南高黎贡山丰富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向世人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呈现美丽中国的自然画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4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01.00元(办公费17,729.00元、差旅费14,872.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4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99.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达到对外宣传高黎贡山、提升高黎贡山知名度的目的。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社等各类网络、媒体以及国家林草局相关领导和首都人民对高黎贡山的高度关注。让高黎贡山的野性美进入首都王府井大街,让高黎贡山进一步走进世人心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高黎贡山对外宣传的力度,让世人更多的了解高黎贡山、引起各类媒体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从而促进了国家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及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4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40,000.00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按月发放,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引进来留得住,为保山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奖励生活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40,0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共兑付2名引进人才奖励补助生活工作补贴,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是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6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经费40,000.00元,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引进租房费用。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市级引进人才在公寓建设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用人单位有周转房的原则上提供周转房,没有周转房的通过市场租赁,租房费用控制在每年2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引进人才个人承担)。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项目安排,支付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完成2名引进人才一年的租房费用支出,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七、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经费2,2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2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支出2,28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96.84元(办公费23,236.84元、邮电费10,560.00元、差旅费49,775.00元、会议费840.00元、培训费14,1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元);资本性支出2,180,503.16元(专用设备购置1,667,623.1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由市财政局、市林草局下达保山管护局。市管护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补贴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按要求提交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智慧观测平台建设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并实现与省林业双中心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按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规程进行,通过市管护局组织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初步建立了高黎贡山数字管理体系,推进了对外宣传展示、交流合作和科普宣教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进度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二是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任务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按项目管理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台帐、档案资料等,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二是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保护区专业技术队伍。
2.问题和建议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10月初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一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在项目实施周期方面适当进行调整;二是逐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对跨州市、涉及跨边境、面积大管理任务重的自然保护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和增加经费投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八、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40,000.00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管理,促进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展示示范等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三项内容,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8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810,00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支付资金30,000.00元,执行率仅达3.57%,项目实施推进工作缓慢。其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步我局将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6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生物生态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九、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元,用于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完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方案》;基于声谱分析建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个体识别数据库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野外设备购置,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计划于2021年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实施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支出49,18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9,1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9,18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50,82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野外监测设备购置。
质量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时效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之乡——保山”生态名片的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提升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及保护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今后持续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未实施完成,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2021年起,随着疫情压力减轻,本项目中各项工作开始如期推进,计划于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3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病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购置了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自然保护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000.00元,购置了防护服、消毒液)。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提升,周边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开展保护区、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促进林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科技科、资源管理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社区防火通道维护。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取得了2020年自然保护区无森林火情、火灾成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办公费5,406.30元、差旅费22,658.00元、维修维护防火通道15,000.00元、劳务费2,6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325.7元);资本收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96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保护区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取得无森林火灾成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81443公顷、生物走廊带4847.87公顷及代管国有林区无森林火情、火灾,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资源管护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对策措施,更好做好高黎贡山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二、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任务书》(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西南林业大学划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协作项目单位参与野外工作等。该项目在2020年度实施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界头大脑子等多个点拍摄到白尾梢虹雉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项目成效明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339.66元,实际到位资金1,339.66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支出1,339.6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66元(办公费39.66元、差旅费1,3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白尾梢虹雉野外调查工作,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较好效果。项目期间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和界头大脑子2个点成功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期间成功在高黎贡山保山段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因此多次被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一致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工作。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应用,促进保护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三、“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受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委托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按协议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调查清楚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方向等,为更好的开展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0,178.00元。支出7,180.3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34元(办公费1,580.34元、差旅费800.00元、劳务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年末结转资金17,997.66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按项目合作协议完成项目任务,提交《“一带一路”建设下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机制研究报告》,完成率90%,完成及时率90%,质量达标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和推进跨境保护工作,促进跨境区域生态保护,为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得到委托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调查工作,整理完成提交调查报告。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应用,以促进保护区边境区域的保护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四、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与社区伙伴协商达成一致,合作开展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020年3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4月社区伙伴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民间谚语、传说故事收集,社区文化调查,了解社区自然教育源;支持基层管护站及周边社区机构以小基金形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实践体验行动。管护局按协议组织实施开展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完成了首期投资任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按协议内容实施。支出25,09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1.00元(办公费6,589.00元、差旅费5,948.00元、会议费1,518.00元、培训费5,9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元),结转项目资金74,909.00元,待2021年级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启动项目以来,重点实施社区调查、本土自然教育实践和经验交流三方面工作。组织本土专家和基层社区文化、保护部门人员研讨1次,参与人员25人;组织市管护局、分局、管护站及合作伙伴参与的社区调查12次,参与调查人员超过200人次;支持基层7个管护站开展自然教育小基项目实践活动7次,参与人员超过300人次;支持社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自然教育理念宣传和体验实践2次,参与人员超过137人。超额完成预定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锻炼了基层队伍、宣传了自然教育理念,支持基层站和社区实践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层站和社区群众对开展自然教育十分欢迎,满意度超过97%。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初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春季森林防火封山等原因,不能开展人员聚集活动,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都受到影响,特别是培训和体验活动影响较大,故资金支出较少。下一步,将按协议和上级要求执行,在兼顾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完成投资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五、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0,000.0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9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9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00.00元(劳务费149,000.00元,办公费80,000.00元,咨询费15,000.00元,差旅费1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6,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植被样地、鸟类、兽类、两栖类等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利用调查、社区访谈、物候监测等常规性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计划。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保护区生态环境、林农经济效益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宣传效果较好,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科研监测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资金到位时间较晚,本年项目未开展,项目资金结转至2021年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计划于2021年末完成该项目。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六、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支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为保护区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护林员队伍进行目标责任管理,并按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维护了护林员队伍稳定,有效确保护林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24,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4,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24,8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00.00元(劳务费124,8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护林员出勤率达93%,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支出共计124,800.00元,报酬的及时支付极大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他们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队伍招聘保有人数130人,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七、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省、市、区护林员管理规定和保护区工作实际,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因资源管护工作机动性强和工作时间不确定,给护林员的出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问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1,346.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346.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共支出8,870.1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70.13元(办公费8,870.13元),支出资金执行率41.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8,870.13元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结余结转12,475.87元计划用于在2021年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积极筹措资金为130名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预防和处置因交通等多种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给护林员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问题,使广大护林员安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护林员队伍稳定度达95%。
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项目持欢迎态度,满意度达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用于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按月缴纳,本年年末还有结余,将结转至2021年继续用于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八、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20〕4号),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3,000.00元,会议费28,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会议2次,会议费支出28,000.00元;支付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五个管护站邮电费20,000.00元;支付工作人员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森林防火等差旅费3,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各站租车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带给周边群众带来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免灾害、保持水土;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九、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经费5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防火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35,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完成及时率及资金兑付及时率达100%,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购买森林防火机具等措施,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宣传森林防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受灾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率达85%。(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由于本年度在辖区内发生两起森林火灾,保护区有效管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等均达不到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2020年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00.00元(办公费632.18元,差旅费12,399.00元,劳务费20,650.00元,维修(护)费116,118.82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83,200.00元),年末结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至2021年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高火险期、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一、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600,000.00元,是为推广巴拉那松栽培技术,顺利完成“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示范推广任务,在高黎贡山芒宽乡大麦地示范点营建50亩巴拉那松科技示范林,并辐射带动推广种植50亩,提供实施所需经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示范项目资金已支付506,68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6,689.00元(办公费466,230.00元,差旅费11,109.00元,劳务费19,900.00元,其他交通费9,450.00元),结余资金93,311.00元,资金执行率84.44%。结转结余资金为后期实施项目保障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苗木、整地、基肥、种植等支出466,230.00元;支付苗木运至项目各试验点运输费9,450.00元;支付样地调查、抚育管理差旅费11,109.00元;支付种植、施肥、割草等劳务费19,9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5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7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50亩推广辐射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项目(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二、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保护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森林资源管护费340,000.00元,用于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界限内的农地面积、集体林面积、水电站、村庄、矿区、界线、界桩等调查工作,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冲突,为自然保护地的优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预算安排资金3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340,000.00元,项目已支付2236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0.00元(办公费84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22,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资金实行率为67%,结余资金116,360.00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护区内现栽设界桩核实工作,完成保护区内基本农田核实、水电站、村庄、矿区核实工作,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达9%,办公费支出84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8,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地。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功能系统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项目未完成,按项目方案2021年按计划完成全部保护地勘界优化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三、芒宽乡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收到芒宽乡政府拨付的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森林防火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把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芒宽彝族傣族乡拨付森林防火资金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劳务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加强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等有效措施的抓实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4%;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四、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8号)和《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9号),隆阳区林草局拨付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公益林资金3,111,700.00元,为保护区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经费保障。我单位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实现督促和监督护林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111,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111,7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3,111,700.00元,现已支付2,961,344.6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5,198.10元,差旅费90,3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劳务费2,606.000元,其他交通费43,75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0.50元)结余资金150,355.38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存面积623446亩与2019年持平,并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5.17%,护林员工资和公共管护支出共计2,961,344.62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130人;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大限度完整;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和护林员满意度均较高,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五、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和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按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坚定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150,000.00元,现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费37,414.75元,差旅费3,496.00元,培训费19,300.00元,劳务费89,789.25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150,000.00元经费用于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019年12月份工资的发放及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下设的赧亢、坝湾、赛格、百花岭、芒宽管护站2019年开展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及防火物资采购等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加强防火宣传,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六、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48,000.00元,是为掌握高黎贡山保护区内山茶科、松科植物生长环境状况,对每个树种的名称、科属、采集地、海拔、气候、土壤类型,生境环境类型详细记录,并做好每种植物的标本采集、制作工作,拍摄每种植物及种子的影像资料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48,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8,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已支付10,21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2.00元(办公费12.00元,劳务费8,800.00元,其他交通费1,400.00元)结余资金37,788.00元,资金执行率27.02%,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实施保障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种子采集数量达30余种,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大于9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资金兑付,完成野外调查及采种劳务费支付8,800.00元;支付资料邮寄费12.00元;支付野外租车费用1,4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3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4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30种植物种质资源保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为自然保护管理经费列支。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6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万元,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5,600.00元已全部支付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0元(办公费10,839.57元、差旅费14,760.43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5次,制作宣传海报、展板、交通费用等办公费支出10,839.57元;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的差旅费14,760.43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社区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空气净化、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3%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八、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给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用于2020、2021两年时间开展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在雨季(每年5-10月),每场雨后对水量平衡场、径流场和树干茎流就行测定;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旱季(11月-次年4月)对2个测流堰每隔2天进行水位测定。观测人员平常需对观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理枯枝落叶及冲刷土。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给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一年,项目资金已支付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结余资金50,0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资金执行率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并向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提供项目监测报告,用于支付生态定位观测站管理人员工资30,000.00元,用于支付生态定位水流堰监测人员劳务费2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指标: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了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4%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项目将于2021年12月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十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经费83,000.00元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83,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83,000.00元,现已全部使用,中指出8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00元(维修(护)费83,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83,000.00元经费用于保护区内西亚村委会、芒柳村赛林组防火通道维护修缮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进一步加强林区防火通道维护修缮,为做好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火机具设备、扑救兵力投送,后勤输送等工作提供极大便利,为森林火灾早预防与早扑救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保护区周边群众和生物资源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补助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42418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了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20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办公费7,200.00元;水费1,376.20元;电费14,381.76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59,198.04元;维修维护费7,844.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00.00元,其他交通费1,6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4次;护林点房屋维修维护按要求完成;保护区深度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24次;中缅边境武装巡护2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是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一、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中缅边境武装巡护、深度巡护,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控制了中缅边境保护区盗猎、盗伐案件多发的势头,确保辖区生物生态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7,600.00元;劳务费42,400.00元)。
(3)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野外深度巡护10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边境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二、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33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00.00元(办公费26,714.00元;差旅费53,300.00元;培训费15,416.00元;劳务费16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元;其他交通费9,67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熊类、雉类、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三、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2019年结转)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专项转移支付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3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大树杜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支付149,400.00元,150,600.00元结转2020年实施。组织开展了辖区大树杜鹃监测、保护、采种、育苗;购置了监测设备。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有效保护辖区大树杜鹃资源安全,为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安排资金150,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6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6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00.00元(办公费23,813.28元;差旅费2,600.00元;维修维护费19,986.72元;培训费20,000.00元;劳务费46,800.00元;委托业务费2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4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树杜鹃就地进行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大树杜鹃监测培训1次40人;对辖区大树杜鹃进行监测、保护。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四、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00.00元(维修(维护)费180,00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其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中缅边境跨境保护工作5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五、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5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安排资金5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支付73,436.5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4.50元(办公费13,704.50元;劳务费2,0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其余466,563.5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六、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巡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3,799.00元;差旅费4,201.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森林防火工作培训1次40人;(2)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维护1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6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400.00元(办公费25,160.00元;维修维护费10,082.33元;会议费2,297.67元;培训费13,860.00元;劳务费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6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1期;购置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电子显示屏)1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成为了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八、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响水河护林点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00,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塘响水河护林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护林点建设完成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十九、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是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一次性彻底解决借山造林历史预留问题。项目资金用于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748,162.00元(保山市财政安排1,900,000.00元,腾冲市财政安排2,848,162.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48,162.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748,162.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8,162.00元(生活补助4,748,162.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公益林项目5,097,810.00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097,81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97,81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97,81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7,810元(办公费108,283.00元;差旅费26,917.00元;培训费74,100.00元;劳务费4,788,51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公益林进行资源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697,81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生态旅游、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曲石姜家寨观鸟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完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二、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55,000.00元,是为保护区大蒿坪站开展生态旅游、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在大蒿坪站组织购置了一部分办公设备,主要用于大蒿坪站高效、快捷开展坪河古道生态旅游及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5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0.00元(办公费16,93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8,07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大蒿坪站开展工作需要办公设备进行购置,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三、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PCD社区合作项目资金192,835.00元,是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宣传工作开展提供合作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2020年实施支出92,835.00元,剩余100,000.00结转2021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在3个社区组织开展了社区活动,有效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观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安排资金192,835.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2,835.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92,83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2,835.00元(印刷费4,500.00元;差旅费3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5,335.00元)。剩余100,000.00元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社区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社区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社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面不够。
2、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及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十四、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项目6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白眉长臂猿监测。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