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个,资金579.63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81443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实施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保障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2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印刷费826.11元、差旅费82,738.00元、会议费11,340.00元、劳务费85,21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7.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护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
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
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加强基层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接待服务等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3)项目资金投入有限,特别是高黎贡山地跨怒江、保山两州市,高黎贡山作为云南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有限,制约着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办公费949.67元、差旅费48,742.00元、会议费2,490.00元、委托业务费4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4.03元、其他交通费用5,194.3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为保护区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边界基础数据,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周边社区群众充分认可、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下一步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将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服务保护区、周边社区,促进保护区稳定发展,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三、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56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发展,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大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对建设健康稳定高效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将高黎贡山纳入国家层面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实施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认真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办公费800.00元、委托业务费559,2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专项保护规划》(2019-2028)项目编制,并提交文本50本,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进一步摸清国家公园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对象分布状况和存在的威胁隐患,制定针对性保护对策,确保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合理规划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布局,实施设施建设,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综合服务等功能。
指导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坚持保护第一,打造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开发和生态旅游的发展利用使社区群众得到受益,群众基本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科等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保山管护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用于在国家林草局和绿色时报协助下,到北京王府井举办“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山”展览,以图文的方式展示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相应的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用图片展现云南高黎贡山丰富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向世人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呈现美丽中国的自然画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4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01.00元(办公费17,729.00元、差旅费14,872.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4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99.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达到对外宣传高黎贡山、提升高黎贡山知名度的目的。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社等各类网络、媒体以及国家林草局相关领导和首都人民对高黎贡山的高度关注。让高黎贡山的野性美进入首都王府井大街,让高黎贡山进一步走进世人心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高黎贡山对外宣传的力度,让世人更多的了解高黎贡山、引起各类媒体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从而促进了国家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及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4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40,000.00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按月发放,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引进来留得住,为保山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奖励生活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40,0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共兑付2名引进人才奖励补助生活工作补贴,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是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6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经费40,000.00元,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引进租房费用。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市级引进人才在公寓建设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用人单位有周转房的原则上提供周转房,没有周转房的通过市场租赁,租房费用控制在每年2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引进人才个人承担)。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项目安排,支付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完成2名引进人才一年的租房费用支出,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绩效自评分为98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七、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经费2,2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2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支出2,28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96.84元(办公费23,236.84元、邮电费10,560.00元、差旅费49,775.00元、会议费840.00元、培训费14,1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元);资本性支出2,180,503.16元(专用设备购置1,667,623.1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由市财政局、市林草局下达保山管护局。市管护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补贴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按要求提交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智慧观测平台建设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并实现与省林业双中心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按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规程进行,通过市管护局组织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初步建立了高黎贡山数字管理体系,推进了对外宣传展示、交流合作和科普宣教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进度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二是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任务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2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按项目管理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台帐、档案资料等,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二是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保护区专业技术队伍。
2.问题和建议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10月初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一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在项目实施周期方面适当进行调整;二是逐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对跨州市、涉及跨边境、面积大管理任务重的自然保护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和增加经费投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八、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40,000.00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管理,促进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展示示范等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三项内容,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8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810,00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支付资金30,000.00元,执行率仅达3.57%,项目实施推进工作缓慢。其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步我局将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6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生物生态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九、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元,用于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完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方案》;基于声谱分析建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个体识别数据库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野外设备购置,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计划于2021年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实施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支出49,18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9,1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9,18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50,82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野外监测设备购置。
质量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时效指标
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之乡——保山”生态名片的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提升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及保护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今后持续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未实施完成,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2021年起,随着疫情压力减轻,本项目中各项工作开始如期推进,计划于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0月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3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9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病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购置了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自然保护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000.00元,购置了防护服、消毒液)。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提升,周边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开展保护区、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促进林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科技科、资源管理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社区防火通道维护。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取得了2020年自然保护区无森林火情、火灾成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办公费5,406.30元、差旅费22,658.00元、维修维护防火通道15,000.00元、劳务费2,6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325.7元);资本收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96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保护区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取得无森林火灾成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81443公顷、生物走廊带4847.87公顷及代管国有林区无森林火情、火灾,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资源管护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对策措施,更好做好高黎贡山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1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二、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任务书》(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西南林业大学划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协作项目单位参与野外工作等。该项目在2020年度实施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界头大脑子等多个点拍摄到白尾梢虹雉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项目成效明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339.66元,实际到位资金1,339.66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支出1,339.6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66元(办公费39.66元、差旅费1,3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白尾梢虹雉野外调查工作,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较好效果。项目期间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和界头大脑子2个点成功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期间成功在高黎贡山保山段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因此多次被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一致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工作。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应用,促进保护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9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三、“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受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委托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按协议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调查清楚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方向等,为更好的开展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0,178.00元。支出7,180.3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34元(办公费1,580.34元、差旅费800.00元、劳务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年末结转资金17,997.66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按项目合作协议完成项目任务,提交《“一带一路”建设下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机制研究报告》,完成率90%,完成及时率90%,质量达标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和推进跨境保护工作,促进跨境区域生态保护,为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得到委托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调查工作,整理完成提交调查报告。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应用,以促进保护区边境区域的保护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8分,绩效自评分为9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四、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与社区伙伴协商达成一致,合作开展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020年3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4月社区伙伴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民间谚语、传说故事收集,社区文化调查,了解社区自然教育源;支持基层管护站及周边社区机构以小基金形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实践体验行动。管护局按协议组织实施开展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完成了首期投资任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按协议内容实施。支出25,09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1.00元(办公费6,589.00元、差旅费5,948.00元、会议费1,518.00元、培训费5,9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元),结转项目资金74,909.00元,待2021年级织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启动项目以来,重点实施社区调查、本土自然教育实践和经验交流三方面工作。组织本土专家和基层社区文化、保护部门人员研讨1次,参与人员25人;组织市管护局、分局、管护站及合作伙伴参与的社区调查12次,参与调查人员超过200人次;支持基层7个管护站开展自然教育小基项目实践活动7次,参与人员超过300人次;支持社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自然教育理念宣传和体验实践2次,参与人员超过137人。超额完成预定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锻炼了基层队伍、宣传了自然教育理念,支持基层站和社区实践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层站和社区群众对开展自然教育十分欢迎,满意度超过97%。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初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春季森林防火封山等原因,不能开展人员聚集活动,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都受到影响,特别是培训和体验活动影响较大,故资金支出较少。下一步,将按协议和上级要求执行,在兼顾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完成投资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29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34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17分,绩效自评分为8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评分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