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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706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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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补助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42418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了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20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办公费7,200.00元;水费1,376.20元;电费14,381.76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59,198.04元;维修维护费7,844.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00.00元,其他交通费1,6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4次;护林点房屋维修维护按要求完成;保护区深度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24次;中缅边境武装巡护2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是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中缅边境武装巡护、深度巡护,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控制了中缅边境保护区盗猎、盗伐案件多发的势头,确保辖区生物生态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7,600.00元;劳务费42,400.00元)。

(3)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野外深度巡护10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边境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33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00.00元(办公费26,714.00元;差旅费53,300.00元;培训费15,416.00元;劳务费16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元;其他交通费9,67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熊类、雉类、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四、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2019年结转)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专项转移支付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3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大树杜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支付149,400.00元,150,600.00元结转2020年实施。组织开展了辖区大树杜鹃监测、保护、采种、育苗;购置了监测设备。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有效保护辖区大树杜鹃资源安全,为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安排资金150,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6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6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00.00元(办公费23,813.28元;差旅费2,600.00元;维修维护费19,986.72元;培训费20,000.00元;劳务费46,800.00元;委托业务费2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4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树杜鹃就地进行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大树杜鹃监测培训1次40人;对辖区大树杜鹃进行监测、保护。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00.00元(维修(维护)费180,00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其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中缅边境跨境保护工作5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六、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5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安排资金5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支付73,436.5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4.50元(办公费13,704.50元;劳务费2,0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其余466,563.5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七、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巡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3,799.00元;差旅费4,201.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森林防火工作培训1次40人;(2)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维护1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八、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6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400.00元(办公费25,160.00元;维修维护费10,082.33元;会议费2,297.67元;培训费13,860.00元;劳务费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6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1期;购置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电子显示屏)1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成为了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九、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响水河护林点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00,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塘响水河护林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护林点建设完成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是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一次性彻底解决借山造林历史预留问题。项目资金用于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748,162.00元(保山市财政安排1,900,000.00元,腾冲市财政安排2,848,162.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48,162.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748,162.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8,162.00元(生活补助4,748,162.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一、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公益林项目5,097,810.00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097,81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97,81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97,81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7,810元(办公费108,283.00元;差旅费26,917.00元;培训费74,100.00元;劳务费4,788,51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公益林进行资源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697,81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生态旅游、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曲石姜家寨观鸟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完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55,000.00元,是为保护区大蒿坪站开展生态旅游、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在大蒿坪站组织购置了一部分办公设备,主要用于大蒿坪站高效、快捷开展坪河古道生态旅游及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5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0.00元(办公费16,93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8,07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大蒿坪站开展工作需要办公设备进行购置,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四、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PCD社区合作项目资金192,835.00元,是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宣传工作开展提供合作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2020年实施支出92,835.00元,剩余100,000.00结转2021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在3个社区组织开展了社区活动,有效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观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安排资金192,835.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2,835.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92,83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2,835.00元(印刷费4,500.00元;差旅费3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5,335.00元)。剩余100,000.00元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社区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社区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社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面不够。

2、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及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五、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项目6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白眉长臂猿监测。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五)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