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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706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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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0,000.00元。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9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9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00.00元(劳务费149,000.00,办公费80,000.00元,咨询费15,000.00元,差旅费1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6,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植被样地、鸟类、兽类、两栖类等生物多样性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利用调查、社区访谈、物候监测等常规性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计划。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保护区生态环境、林农经济效益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宣传效果较好,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科研监测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支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为保护区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护林员队伍进行目标责任管理,并按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维护了护林员队伍稳定,有效确保护林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24,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4,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24,8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00.00元(劳务费124,8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护林员出勤率达93%,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支出共计124,800.00元,报酬的及时支付极大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他们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队伍招聘保有人数130人,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省、市、区护林员管理规定和保护区工作实际,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因资源管护工作机动性强和工作时间不确定,给护林员的出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问题。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21,346.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346.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共支出8,870.1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70.13元(办公费8,870.13元),支出资金执行率41.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8,870.13元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结余结转12,475.87元计划用于在2021年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积极筹措资金为130名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预防和处置因交通等多种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给护林员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问题,使广大护林员安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护林员队伍稳定度达95%。

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项目持欢迎态度,满意度达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用于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按月缴纳,本年年末还有结余,将结转至2021年继续用于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20〕4号),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3,000.00元,会议费28,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会议2次,会议费支出28,000.00元;支付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五个管护站邮电费20,000.00元;支付工作人员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森林防火等差旅费3,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各站租车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带给周边群众带来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免灾害、保持水土;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经费50,000.00,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防火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35,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完成及时率及资金兑付及时率达100%,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购买森林防火机具等措施,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宣传森林防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受灾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率达85%。(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由于本年度在辖区内发生两起森林火灾,保护区有效管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等均达不到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2020年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00.00元(办公费632.18元,差旅费12,399.00元,劳务费20,650.00元,维修(护)费116,118.82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83,200.00元),年末结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灭高期、工作任务相对繁,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七、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600,000.00元,是为推广巴拉那松栽培技术,顺利完成“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示范推广任务,在高黎贡山芒宽乡大麦地示范点营建50亩巴拉那松科技示范林,并辐射带动推广种植50亩,提供实施所需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示范项目资金已支付506,68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6,689.00元(办公费466,230.00元,差旅费11,109.00元,劳务费19,900.00元,其他交通费9,450.00元),结余资金93,311.00元,资金执行率84.44%。结转结余资金为后期实施项目保障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苗木、整地、基肥、种植等支出466,230.00元;支付苗木运至项目各试验点运输费9,450.00元;支付样地调查、抚育管理差旅费11,109.00元;支付种植、施肥、割草等劳务费19,9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5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7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50亩推广辐射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5%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项目(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八、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保护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森林资源管护费340,000.00用于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界限内的农地面积、集体林面积、水电站、村庄、矿区界线、界桩等调查工作,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冲突,为自然保护地的优化管理奠定基础。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预算安排资金340,000.00实际到位资金3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340,000.00元,项目已支付2236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0.00元(办公费84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22,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资金实行率为67%,结余资金116,360.00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护区内现栽设界桩核实工作,完成保护区内基本农田核实、水电站、村庄、矿区核实工作,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达9%,办公费支出84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8,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地。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功能系统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0%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项目未完成按项目方案2021年按计划完成全部保护地勘界优化工作

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九、芒宽乡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黎贡山隆阳分局收到芒宽乡政府拨付的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森林防火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把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芒宽彝族傣族乡拨付森林防火资金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劳务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加强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等有效措施的抓实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4%;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8号)和《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9号)隆阳区林草局拨付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公益林资金3,111,700.00元,为保护区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经费保障。我单位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实现督促和监督护林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111,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111,7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3,111,700.00元,现已支付2,961,344.6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5,198.10元,差旅费90,3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劳务费2,606.000元,其他交通费43,75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0.50元)结余资金150,355.38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存面积623446亩与2019年持平,并有效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5.17%,护林员工资和公共管护支出共计2,961,344.62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130人;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大限度完整;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和护林员满意度均较高,达90%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绩效自评结果

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十一、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和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按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坚定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150,000.00元,现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费37,414.75元,差旅费3,496.00元,培训费19,300.00元,劳务费89,789.25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150,000.00元经费用于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019年12月份工资的发放及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下设的赧亢、坝湾、赛格、百花岭、芒宽管护站2019年开展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及防火物资采购等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加强防火宣传,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二、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48,000.00元,是为掌握高黎贡山保护区内山茶科、松科植物生长环境状况,对每个树种的名称、科属、采集地、海拔、气候、土壤类型,生境环境类型详细记录,并做好每种植物的标本采集、制作工作,拍摄每种植物及种子的影像资料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48,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8,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已支付10,21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2.00元(办公费12.00元,劳务费8,800.00元,其他交通费1,400.00元)结余资金37,788.00元,资金执行率27.02%,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实施保障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种子采集数量达30余种,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大于9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资金兑付,完成野外调查及采种劳务费支付8,800.00元;支付资料邮寄费12.00元;支付野外租车费用1,4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3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4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30种植物种质资源保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100%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

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为自然保护管理经费列支。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实际到位资金25,600.00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5,600.00元已全部支付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0元(办公费10,839.57元、差旅费14,760.43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5次, 制作宣传海报、展板、交通费用等办公费支出10,839.57元;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的差旅费14,760.43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社区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空气净化、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3%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四、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用于2020、2021两年时间开展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在雨季(每年5-10月),每场雨后对水量平衡场、径流场和树干茎流就行测定;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旱季(11月-次年4月)对2个测流堰每隔2天进行水位测定。观测人员平常需对观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理枯枝落叶及冲刷土。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一年,项目资金已支付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结余资金50,0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资金执行率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并向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提供项目监测报告,用于支付生态定位观测站管理人员工资30,000.00元,用于支付生态定位水流堰监测人员劳务费20,00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生态效益指标: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了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4%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项目将于2021年12月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十五、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经费83,000.00元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83,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83,000.00元,现已全部使用,中指出8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00元(维修(护)费83,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83,000.00元经费用于保护区内西亚村委会、芒柳村赛林组防火通道维护修缮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进一步加强林区防火通道维护修缮,为做好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火机具设备、扑救兵力投送,后勤输送等工作提供极大便利,为森林火灾早预防与早扑救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保护区周边群众和生物资源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1)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缺少绩效评价管理的理念,单位各个部门没有做到共同参与;

(2)评价制度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整体上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